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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5750
公佈日期 : 2022/04/28
採購單位 : 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09-0828
採購名稱 : 『里港鄉中和堤防(三張部702、708地號)農路路面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80381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72,8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828
採購名稱:『里港鄉中和堤防(三張部702、708地號)農路路面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機關地址:905屏東縣里港鄉永春村中山路104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明智
連絡人電話:(08)7752114分機205
傳真號碼:(08)775464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8/24
截止收件日期:2020/08/28
開標日期:2020/08/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4,000 元
Email:mz3582@pchome.com.tw
廠商資格 :
﹝一﹞為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其他依 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二﹞參加甄選之工程技術顧問機構營業項目須有:土木、水利或環境景觀工程規劃、設計或管理等服務項目。
附加說明 :
【開標地點】:本所四樓會議室 評審會議於1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上午11時假本所四樓會議室召開。 【押標金額度】: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委外金額超過公告金額之1/10,須繳納公告預算金額之5%作為履約保證金。 【領標方式】: 一、親自面購者:請於等標期限內之上班時間逕洽本所服務台購領。(應當面點清文件,如有缺頁或文件未蓋招標專用時應即要求更正) 二、通訊郵購者:應於標期內依『屏東縣各機關工程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郵購。 三、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天然災變等因素,致不上班時,順延投標開標。 四、本案標件每人限購乙件。 【其 它】: ﹝一﹞依採購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開徵求三家以上廠商提供服務建議書,由本所成立評審小組,依最有利標精神擇定最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決標簽訂契約。 ﹝二﹞另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服務建議書,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三﹞工作範圍及預算:『里港鄉中和堤防(三張部702、708地號)農路路面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案,本案工程預算共計新台幣360萬元整。 ﹝四﹞服務建議書應以直式A4版面中文橫式書寫,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章節,其內容並為評審項目,各項配分如下所載:1.公司簡介:含營業項目、人力資源等(10分)。2.工作實績:包括履約結果說明(30分)。3.工作構想:含設計構想及創意等(20分)。4.未來執行本案人員名單、經驗及專業能力(20分)。5.價格分配之合理性(20分)。 ﹝五﹞、資格証明文件:1.登記或設立證明。2.廠商納稅証明。 ﹝六﹞、送件方式與期限:服務建議書應檢送一式五份,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寄方式寄達本所或專人送達本所服務台,逾期視同棄權。 ﹝七﹞、本工程估驗次數:0次。 ﹝八﹞、服務費以總包價法,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不含保險費及營業稅〉約9%計。 ﹝九﹞、評定合格分數為平均70分,未達合格分數者,不得列為協商及決標對象。 ﹝十﹞、受理檢舉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02-87897548;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TEL:02-29171111;屏東縣調查站08-7539800;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里港鄉公所政風室08-7752114轉50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開標地點】:本所四樓會議室 評審會議於1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上午11時假本所四樓會議室召開。 【押標金額度】: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委外金額超過公告金額之1/10,須繳納公告預算金額之5%作為履約保證金。 【領標方式】: 一、親自面購者:請於等標期限內之上班時間逕洽本所服務台購領。(應當面點清文件,如有缺頁或文件未蓋招標專用時應即要求更正) 二、通訊郵購者:應於標期內依『屏東縣各機關工程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郵購。 三、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天然災變等因素,致不上班時,順延投標開標。 四、本案標件每人限購乙件。 【其 它】: ﹝一﹞依採購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開徵求三家以上廠商提供服務建議書,由本所成立評審小組,依最有利標精神擇定最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決標簽訂契約。 ﹝二﹞另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服務建議書,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三﹞工作範圍及預算:『里港鄉中和堤防(三張部702、708地號)農路路面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案,本案工程預算共計新台幣360萬元整。 ﹝四﹞服務建議書應以直式A4版面中文橫式書寫,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章節,其內容並為評審項目,各項配分如下所載:1.公司簡介:含營業項目、人力資源等(10分)。2.工作實績:包括履約結果說明(30分)。3.工作構想:含設計構想及創意等(20分)。4.未來執行本案人員名單、經驗及專業能力(20分)。5.價格分配之合理性(20分)。 ﹝五﹞、資格証明文件:1.登記或設立證明。2.廠商納稅証明。 ﹝六﹞、送件方式與期限:服務建議書應檢送一式五份,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寄方式寄達本所或專人送達本所服務台,逾期視同棄權。 ﹝七﹞、本工程估驗次數:0次。 ﹝八﹞、服務費以總包價法,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不含保險費及營業稅〉約9%計。 ﹝九﹞、評定合格分數為平均70分,未達合格分數者,不得列為協商及決標對象。 ﹝十﹞、受理檢舉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02-87897548;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TEL:02-29171111;屏東縣調查站08-7539800;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里港鄉公所政風室08-7752114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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