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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5620
公佈日期 : 2022/04/28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1-15
採購名稱 : 111年鳳山水庫水資源教育宣導暨節能減碳登革熱防治活動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01213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15
採購名稱:111年鳳山水庫水資源教育宣導暨節能減碳登革熱防治活動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機關地址:832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業務單位:葉文信;公告:洪婉蓁
連絡人電話:(07)6412511分機208/121
傳真號碼:(07)643307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13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19
開標日期:2022/04/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86,700 元
Email:cw100126@k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營業登記業務內容與代碼表所列項目與本案相關者,或對本採購案有履約能力者。請檢附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請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上開廠商資格所列各業之登記證。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工廠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4.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現場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另採電子領標方式,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請依投標須知規定於截止收件時間前寄(送)達,逾時恕不受理) 1、寄送地址:832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及文件寄送方式之安全性,不以郵戳為憑,請衡量寄送時間,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2、專人送達地址:832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本所五樓秘書室收發)  三、【其他】: 1、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2、本所政風室電話:07-6411324。 3、領(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內隨時注意本案之相關消息。 4、請詳閱招標文件,未盡事宜或有疑義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5、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6、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電話或手機通知期限15分鐘辦理者,視同放棄(無法出席開標之廠商,建請於外標封上將聯絡電話一併註明,以便有疑問時及時聯繫查詢)。 7.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須符合資格文件審查,才得以參加後續之評審。請投標廠詳閱招標文件之「評審須知」。 8.履約日期:廠商應於111年6月25日至111年6月26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9.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現場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另採電子領標方式,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請依投標須知規定於截止收件時間前寄(送)達,逾時恕不受理) 1、寄送地址:832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及文件寄送方式之安全性,不以郵戳為憑,請衡量寄送時間,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2、專人送達地址:832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本所五樓秘書室收發)  三、【其他】: 1、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2、本所政風室電話:07-6411324。 3、領(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內隨時注意本案之相關消息。 4、請詳閱招標文件,未盡事宜或有疑義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5、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6、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電話或手機通知期限15分鐘辦理者,視同放棄(無法出席開標之廠商,建請於外標封上將聯絡電話一併註明,以便有疑問時及時聯繫查詢)。 7.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須符合資格文件審查,才得以參加後續之評審。請投標廠詳閱招標文件之「評審須知」。 8.履約日期:廠商應於111年6月25日至111年6月26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9.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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