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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4078
公佈日期 : 2022/04/26
採購單位 : 最高法院
採購案號 : 111A006
採購名稱 : 最高法院111年度國有財產投保火險、附加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等勞務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309021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A006
採購名稱:最高法院111年度國有財產投保火險、附加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等勞務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最高法院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吳文賢
連絡人電話:(02)23141160分機6111
傳真號碼:(02)2388546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18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21
開標日期:2022/04/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23,000 元
Email:s668899@judicial.gov.tw
廠商資格 :
依公司法設立之國內外產物保險公司,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格廠商。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 A.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登記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B.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保險業營業執照。 C.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 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 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 A.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登記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B.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保險業營業執照。 C.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 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 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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