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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3082
公佈日期 : 2022/04/25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1-A008
採購名稱 : 購置落地型自動補摺機設備640臺及7年維護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127569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0,17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A008
採購名稱:購置落地型自動補摺機設備640臺及7年維護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劉佳憲
連絡人電話:(02)23921310分機2303
傳真號碼:(02)2357667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3/23
截止收件日期:2022/03/28
開標日期:2022/03/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1,400,000 元
Email:ashell529@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應為電腦或資訊相關同業公(工)會會員,並提供有效之會員證明。(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7.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8.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一)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將本案封存之自動補摺機1臺及經測試通過後之應用軟體程式,安裝於甲方指定地點並按甲方線上作業模式進行全面軟體程式開發測試。若提供之機器為西元2021年6月1日以後出廠之原廠新品時,得作為交貨之一部分。如未依約定期限提供機器及軟體程式安裝於指定地點,每逾1日計罰違約金新臺幣6,000元整。 (二)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80日內完成前目測試,且提供相關軟體程式及文件(含產生目的程式碼之所有檔案及應用軟體原始程式碼、應用軟體程式執行碼電子檔),否則甲方得逕行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乙方應於測試日15日前,以正式書面通知送達甲方訂定日期辦理測試,同時提供本案相關耗材正確規格,供甲方採購參考,所提供規格如有錯誤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未依約定期限完成測試、通知或提供,每逾1日分別計罰違約金新臺幣6,000元整。 (三)乙方應於前目測試合格次日起50日內將本案履約標的一次完成交貨。 ◎其餘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注意事項】在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本案招標公告之變更、補充及釋疑公告。 ◎為因應新冠肺炎,本公司進行門禁管制,如發燒或未戴口罩者,均不得入內洽公(含投、開標)。 ◎本採購案之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說明如下: 1.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投標廠商請依實際情形勾選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一項。 2.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投標廠商請依實際情形勾選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二項。 3.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一)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將本案封存之自動補摺機1臺及經測試通過後之應用軟體程式,安裝於甲方指定地點並按甲方線上作業模式進行全面軟體程式開發測試。若提供之機器為西元2021年6月1日以後出廠之原廠新品時,得作為交貨之一部分。如未依約定期限提供機器及軟體程式安裝於指定地點,每逾1日計罰違約金新臺幣6,000元整。 (二)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80日內完成前目測試,且提供相關軟體程式及文件(含產生目的程式碼之所有檔案及應用軟體原始程式碼、應用軟體程式執行碼電子檔),否則甲方得逕行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乙方應於測試日15日前,以正式書面通知送達甲方訂定日期辦理測試,同時提供本案相關耗材正確規格,供甲方採購參考,所提供規格如有錯誤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未依約定期限完成測試、通知或提供,每逾1日分別計罰違約金新臺幣6,000元整。 (三)乙方應於前目測試合格次日起50日內將本案履約標的一次完成交貨。 ◎其餘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注意事項】在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本案招標公告之變更、補充及釋疑公告。 ◎為因應新冠肺炎,本公司進行門禁管制,如發燒或未戴口罩者,均不得入內洽公(含投、開標)。 ◎本採購案之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說明如下: 1.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投標廠商請依實際情形勾選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一項。 2.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投標廠商請依實際情形勾選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二項。 3.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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