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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2464
公佈日期 : 2022/04/22
採購單位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採購案號 : NU311104070618
採購名稱 : 111年國中教育會考闈場醫療器材及藥品乙批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46346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9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NU311104070618
採購名稱:111年國中教育會考闈場醫療器材及藥品乙批
採購類別: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採購組黃小姐;心測中心鄭先生
連絡人電話:(02)77491111分機1958;8681
傳真號碼:(02)236363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13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20
開標日期:2022/04/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27,000 元
Email:chloehuang@ntnu.edu.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行業別資格文件:販賣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校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政府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勿檢附作為證明文件)。 (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含規格審查表,並附規格型錄或說明文件),依招標文件所訂明之開標時間地點辦理開標、審查及決標。 (二)履約期限: 1.廠商須於本校通知日(預定111年4月25日)將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套裝組2組、攜帶式氧氣組1組及推車式氧氣筒組1組送達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完成交貨並安裝測試完畢。 2.廠商須於本校通知日(預定111年5月2日)起3日內將本校指定之採購標的送達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 3.廠商須於本校通知日(預定111年5月2日)起3日內將本校指定之採購標的送達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 4.廠商須於本校通知日(預定111年5月22日)將已安裝於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之採購標的(租用)撤除。 5.若因疫情等因素致使會考無法如期辦理,本校將提前通知,廠商於接獲本校通知時,本契約即終止或解除。 (三)本案如有規格問題,請洽心測中心鄭先生電話:(02)77498681。 (四)廠商投標標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本校配合新冠病毒防疫政策規定,執行校園出入口門禁管制 (https://reurl.cc/veX3VL),投標/開標當日請預先取得本校防疫Day pass【校外人士註冊DAY PASS說明 (https://www.ntnu.edu.tw/ncov.html)】。 進入校園時,請出示Day Pass及招標公告紙本或影像檔。 進入校內各場館、辦公室應佩戴口罩,並掃描場地QR Code★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含規格審查表,並附規格型錄或說明文件),依招標文件所訂明之開標時間地點辦理開標、審查及決標。 (二)履約期限: 1.廠商須於本校通知日(預定111年4月25日)將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套裝組2組、攜帶式氧氣組1組及推車式氧氣筒組1組送達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完成交貨並安裝測試完畢。 2.廠商須於本校通知日(預定111年5月2日)起3日內將本校指定之採購標的送達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 3.廠商須於本校通知日(預定111年5月2日)起3日內將本校指定之採購標的送達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 4.廠商須於本校通知日(預定111年5月22日)將已安裝於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之採購標的(租用)撤除。 5.若因疫情等因素致使會考無法如期辦理,本校將提前通知,廠商於接獲本校通知時,本契約即終止或解除。 (三)本案如有規格問題,請洽心測中心鄭先生電話:(02)77498681。 (四)廠商投標標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本校配合新冠病毒防疫政策規定,執行校園出入口門禁管制 (https://reurl.cc/veX3VL),投標/開標當日請預先取得本校防疫Day pass【校外人士註冊DAY PASS說明 (https://www.ntnu.edu.tw/ncov.html)】。 進入校園時,請出示Day Pass及招標公告紙本或影像檔。 進入校內各場館、辦公室應佩戴口罩,並掃描場地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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