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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2298
公佈日期 : 2022/04/22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21170004
採購名稱 : 111年度富里SS#1、#2MCSG汰換23KV CGIS設備及花市SS#2MTR汰換設備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94672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0,971,934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1170004
採購名稱:111年度富里SS#1、#2MCSG汰換23KV CGIS設備及花市SS#2MTR汰換設備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標務:黃志文/標案內容:曾國華
連絡人電話:(03)8324101分機2203/3401
傳真號碼:(03)832201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3/25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06
開標日期:2022/04/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456,606 元
Email:u435937@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 (1)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投標時需提供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乙級、丙級及乙級輸電地下電纜裝修技術士,及曾經承攬裝甲開關箱汰換為CGIS工程及主變壓器汰換工程完工實績,供本公司審查。 2.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登記證明文件,其餘詳投標須知七、十四。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招標文件: 一、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二、採專人或郵購領標:投標廠商應以無記名方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124900060號,並依下述領取方式擇一購領書面招標文件: 1‧專人領取領取處所: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大樓2樓總務組事務課)。 2‧郵購領取:投標廠商郵購招標文件應檢附210元(掛號包裹郵資費)回郵信封一個來函領取,向本公司花蓮區營業處辦理,本公司收到後次日(當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之)將招標文件以快捷郵件依照郵購廠商通訊地址投郵(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投郵),投標廠商應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自行負責。 三、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600元。 【檢舉信箱電話】本處政風檢舉專線電話:(03)8324101轉2330、2331,傳真:03-8350768;電子郵件檢舉信箱:d11263@taipower.com.tw。 【其他內容】 以上內容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2,995萬8,672元整。 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2,995萬8,672元整。 1.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43 條第 3 項規定。(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 1 日者以 1 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3.標務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2203。標案內容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線路課、電話:(03)8324101 轉3401。 4.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押標金退還申請書」及檢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5.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招標文件: 一、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二、採專人或郵購領標:投標廠商應以無記名方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124900060號,並依下述領取方式擇一購領書面招標文件: 1‧專人領取領取處所: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大樓2樓總務組事務課)。 2‧郵購領取:投標廠商郵購招標文件應檢附210元(掛號包裹郵資費)回郵信封一個來函領取,向本公司花蓮區營業處辦理,本公司收到後次日(當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之)將招標文件以快捷郵件依照郵購廠商通訊地址投郵(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投郵),投標廠商應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自行負責。 三、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600元。 【檢舉信箱電話】本處政風檢舉專線電話:(03)8324101轉2330、2331,傳真:03-8350768;電子郵件檢舉信箱:d11263@taipower.com.tw。 【其他內容】 以上內容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2,995萬8,672元整。 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2,995萬8,672元整。 1.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43 條第 3 項規定。(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 1 日者以 1 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3.標務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2203。標案內容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線路課、電話:(03)8324101 轉3401。 4.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押標金退還申請書」及檢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5.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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