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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1426
公佈日期 : 2022/04/21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1007003030200501
採購名稱 : 承德民權人行天橋增設無障礙升降梯人行通行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77612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7003030200501
採購名稱:承德民權人行天橋增設無障礙升降梯人行通行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李逸堂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7957
傳真號碼:(02)2759557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3/01
截止收件日期:2022/03/14
開標日期:2022/03/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9,590,656 元
Email:cz_11722@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1.基本資格: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特定資格:無。 3.需檢附證件:(1)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用證明;(6)廠商切結書;(7)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8)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9)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10)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11)服務建議書。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投標價不得逾本採購案之公告預算金額。 4.項次7.23、10.1、12.1、12.2:人力項目不打折 5.第一次招標已領標之廠商,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web.pcc.gov.tw/)重新購領招標文件。 6.本次招標文件修正預算金額,因屬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需三家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7. 本工程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應比照「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第36點規定,經新工處訓練合格取得證照使得為之。現場施工廠商品管理人員不得有未依前述規定取得證照或未在場,冒用、偽照、借用證照之情事。 8.廠商以維護施工證於道路上施工時,仍須依照道路挖掘許可證之施工管理規定施工,違反者須依照「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市區道路條例及臺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罰款金額扣罰違約金;本契約條款中另有較重罰則時,則從其規定。 9.本工程交通維持與安全措施費之【義交(日),含行政作業費】及【義交(夜),含行政作業費】為固定單價,不隨標案折數打折,於估驗計價時需檢附義交協勤清冊。 10.本案於捷運禁限建範圍內施作工程,請依捷運主管機關備查之捷運設施影響評估報告內容施工,且廠商應於開工前完成監測初始值報告。 11.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3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3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2.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13.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14.押標金有效期為111年6月13日。 15.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本府自110年5月13日起全面實施實聯制防疫措施,進入本府須以身分證或台北通感應並自行配戴口罩,參與旨揭議價作業時,亦仍應配戴口罩並自行評估進入本府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一、新增本案後續擴充工程(水源永春人行天橋改建工程)參考空白標單1份。 二、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1年3月3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3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1年2月2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投標價不得逾本採購案之公告預算金額。 4.項次7.23、10.1、12.1、12.2:人力項目不打折 5.第一次招標已領標之廠商,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web.pcc.gov.tw/)重新購領招標文件。 6.本次招標文件修正預算金額,因屬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需三家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7. 本工程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應比照「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第36點規定,經新工處訓練合格取得證照使得為之。現場施工廠商品管理人員不得有未依前述規定取得證照或未在場,冒用、偽照、借用證照之情事。 8.廠商以維護施工證於道路上施工時,仍須依照道路挖掘許可證之施工管理規定施工,違反者須依照「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市區道路條例及臺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罰款金額扣罰違約金;本契約條款中另有較重罰則時,則從其規定。 9.本工程交通維持與安全措施費之【義交(日),含行政作業費】及【義交(夜),含行政作業費】為固定單價,不隨標案折數打折,於估驗計價時需檢附義交協勤清冊。 10.本案於捷運禁限建範圍內施作工程,請依捷運主管機關備查之捷運設施影響評估報告內容施工,且廠商應於開工前完成監測初始值報告。 11.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3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3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2.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13.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14.押標金有效期為111年6月13日。 15.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本府自110年5月13日起全面實施實聯制防疫措施,進入本府須以身分證或台北通感應並自行配戴口罩,參與旨揭議價作業時,亦仍應配戴口罩並自行評估進入本府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一、新增本案後續擴充工程(水源永春人行天橋改建工程)參考空白標單1份。 二、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1年3月3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3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1年2月2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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