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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1175
公佈日期 : 2022/04/21
採購單位 : 桃園市立中興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1110302
採購名稱 : 111學年度新生服裝及書包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37505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4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302
採購名稱:111學年度新生服裝及書包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立中興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12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吳雪慧
連絡人電話:(03)3694315分機531
傳真號碼:(03)36918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11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18
開標日期:2022/04/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90,000 元
Email:wsh58123@gmail.com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1. 服裝業 2.成衣業…等符合招標需求之廠商,需經政府登記合格,證件齊全且無不良紀錄。
附加說明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依格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3.電子領標憑據。 相關說明: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遭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評領標憑據。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5.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自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下載。※【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6.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7.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8.服務建議書。 9.投標廠商切結書(切結書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依格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3.電子領標憑據。 相關說明: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遭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評領標憑據。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5.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自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下載。※【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6.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7.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8.服務建議書。 9.投標廠商切結書(切結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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