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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1127
公佈日期 : 2022/04/21
採購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採購案號 : 11105005201
採購名稱 : 公館淨水場加壓站圖控系統及可程式控制器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84588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338,8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5005201
採購名稱:公館淨水場加壓站圖控系統及可程式控制器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王美子
連絡人電話:(02)87335796
傳真號碼:(02)873357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08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14
開標日期:2022/04/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405,944 元
Email:cindy@water.gov.taipei
廠商資格 :
1.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Z05010)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營業項目 代碼:E603050)營業項目之一者。 2.履約能力證明:截止投標日前,投標廠商應提出曾完成10萬CMD以上出水量淨水場圖控軟體及 PLC程式編修或撰寫類似案件(非維修或維護類勞務案)承做之證明文件,並得以採購機關(構)出具之 驗收證明為之。
附加說明 :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林益慶先生、電話:(02)83695150。 二、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6,338,800元整。 三、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方式,證件封、規格封、價格封應分別書面密封,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面密封後,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投標廠商資格及投報技術規格經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價格標之開標作業。 四、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4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及詳細價目表。 六、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七、投標廠商應檢附投標證件資料如「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 八、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投標廠商若採用該項服務,請務必確認已繳費成功,以免影響投標資格,如有系統操作問題,請洽電子採購網客服專線:0800-080-511;未得標廠商請於開標後攜帶公司、負責人章及匯款帳號至本處辦理押標金退還。 十一、規格審查:投標時廠商須依照附表「投標廠商投報規格說明暨審查表」之項目,將技術規格及相關資料逐項標示清楚,註記項次後編訂成冊並編頁,該附表應另行編頁並置於所有資料冊之前,以便供機關審查規格之用,且得標後併入契約執行,其餘詳本案補充說明、規範說明書等規定。 十二、案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林益慶先生、電話:(02)83695150。 二、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6,338,800元整。 三、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方式,證件封、規格封、價格封應分別書面密封,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面密封後,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投標廠商資格及投報技術規格經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價格標之開標作業。 四、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4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及詳細價目表。 六、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七、投標廠商應檢附投標證件資料如「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 八、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投標廠商若採用該項服務,請務必確認已繳費成功,以免影響投標資格,如有系統操作問題,請洽電子採購網客服專線:0800-080-511;未得標廠商請於開標後攜帶公司、負責人章及匯款帳號至本處辦理押標金退還。 十一、規格審查:投標時廠商須依照附表「投標廠商投報規格說明暨審查表」之項目,將技術規格及相關資料逐項標示清楚,註記項次後編訂成冊並編頁,該附表應另行編頁並置於所有資料冊之前,以便供機關審查規格之用,且得標後併入契約執行,其餘詳本案補充說明、規範說明書等規定。 十二、案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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