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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0258
公佈日期 : 2022/04/20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0081100006
採購名稱 : 龍潭超高壓變電所E/S儲能設備系統1套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133220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0081100006
採購名稱:龍潭超高壓變電所E/S儲能設備系統1套
採購類別:採購-水電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徐聖智
連絡人電話:(02)23666796
傳真號碼:(02)236841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3/10
截止收件日期:2022/03/16
開標日期:2022/03/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50,000,000 元
Email:u644169@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應提出至少包含下列營業項目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若為外國廠商則須出具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英文證明文件)及應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繳稅證明(若為外國廠商則須提出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1.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2.CC01090 電池製造業 3.E601010 電器承裝業 4.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 三、實績證明文件 四、其餘詳「龍潭超高壓變電所(E/S)儲能設備系統1套採購說明」(變技字第110-063號、111年2月23日)2.投標廠商資格。
附加說明 :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預算及採購金額未稅:3,000,000,000元)。 二、決標方式:最有利標。 三、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辦理公開招標,依該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與第52條第1項第3款,不訂底價,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且依該法第56條第1項評定最有利標〔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龍潭超高壓變電所(E/S)儲能設備系統1套評選須知」〕。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領取#0081100006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明收件人地址,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並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七、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標者,請於投標封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八、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九、本案含資通訊功能之設備(BMS、電池模組、電池櫃、電池貨櫃、PCS、ESMS SCADA網路通訊設備等)不得由中國大陸廠商提供,且不得於中國大陸生產製造,詳「龍潭超高壓變電所(E/S)儲能設備系統1套採購說明(變技字第110-063號、111年2月23日)」5.5。 十、為確保設備品質及台電運轉維護實務需求,「龍潭超高壓變電所(E/S)儲能設備系統1套採購說明(變技字第110-063號、111年2月23日)」6.10規定之事項為投標廠商必要遵守,並應於服務建議書內檢附,除另有規定,未提供或提供之規格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參加廠商評選作業〔餘詳「龍潭超高壓變電所(E/S)儲能設備系統1套採購說明(變技字第110-063號、111年2月23日)」6.投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提送〕。 十一、投標廠商應附保證書保證投標時所提送之規格文件內所有文件、設計、技術及施工法等均未違反使用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若有侵害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時,投標者應負擔所有之法律責任,與台電公司無涉〔其餘詳「龍潭超高壓變電所(E/S)儲能設備系統1套採購說明」(變技字第110-063號、111年2月23日) 6.11.6.〕。 十二、本案適用GPA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條約協定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為非條約協定國者,視同非條約協定國廠商)。 十三、本次為第2次(含以上)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十四、因應本公司防疫政策,進入本公司總管理處大樓須出示施打兩劑疫苗之證明。 十五、本案已於111年2月9日統一?理現場勘查作業,本(第2)次招標不再另行安排現場勘查,本案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54條(13)本次招標不適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預算及採購金額未稅:3,000,000,000元)。 二、決標方式:最有利標。 三、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辦理公開招標,依該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與第52條第1項第3款,不訂底價,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且依該法第56條第1項評定最有利標〔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龍潭超高壓變電所(E/S)儲能設備系統1套評選須知」〕。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領取#0081100006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明收件人地址,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並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七、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標者,請於投標封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八、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九、本案含資通訊功能之設備(BMS、電池模組、電池櫃、電池貨櫃、PCS、ESMS SCADA網路通訊設備等)不得由中國大陸廠商提供,且不得於中國大陸生產製造,詳「龍潭超高壓變電所(E/S)儲能設備系統1套採購說明(變技字第110-063號、111年2月23日)」5.5。 十、為確保設備品質及台電運轉維護實務需求,「龍潭超高壓變電所(E/S)儲能設備系統1套採購說明(變技字第110-063號、111年2月23日)」6.10規定之事項為投標廠商必要遵守,並應於服務建議書內檢附,除另有規定,未提供或提供之規格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參加廠商評選作業〔餘詳「龍潭超高壓變電所(E/S)儲能設備系統1套採購說明(變技字第110-063號、111年2月23日)」6.投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提送〕。 十一、投標廠商應附保證書保證投標時所提送之規格文件內所有文件、設計、技術及施工法等均未違反使用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若有侵害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時,投標者應負擔所有之法律責任,與台電公司無涉〔其餘詳「龍潭超高壓變電所(E/S)儲能設備系統1套採購說明」(變技字第110-063號、111年2月23日) 6.11.6.〕。 十二、本案適用GPA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條約協定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為非條約協定國者,視同非條約協定國廠商)。 十三、本次為第2次(含以上)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十四、因應本公司防疫政策,進入本公司總管理處大樓須出示施打兩劑疫苗之證明。 十五、本案已於111年2月9日統一?理現場勘查作業,本(第2)次招標不再另行安排現場勘查,本案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54條(13)本次招標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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