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330216
公佈日期 : 2022/04/20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醫局
採購案號 : NS11003P003
採購名稱 : 鼻咽呼吸道(7.0mm)等3項衛材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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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688476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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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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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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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NS11003P003
採購名稱:鼻咽呼吸道(7.0mm)等3項衛材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醫局
機關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蔡忠諺
連絡人電話:(03)4708794分機325091
傳真號碼:(03)499356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20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25
開標日期:2022/04/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0,000 元
Email:afmso@aftygh.gov.tw
廠商資格 :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醫療器材販賣業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第93條之1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並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第二次招標公告,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廠商限制。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3)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
(4)廠商各項報價以整數位為限,報價至小數點後1位或之後者,一律無條件捨去至整數位。
(5)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6)投標廠商應檢附各項投標文件及注意事項如下:詳見計畫清單(十八)備註2.投標及開標方式。
(7)押標金:新臺幣9,000元。
(8)交貨期限:各項第一批自簽約日7日曆天內立即辦理下訂至少 5,000 個,交貨期限於111年5月31日前完成交貨;第二批以訂購單通知日之次日起下訂10,000個,交貨期限於111年7月31日前完成交貨,投標廠商請確認庫存量後投標,如逾期將依約計罰。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1年4月22日止。
(10)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1年5月2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11)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0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說明二、[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12)針對上述規格有疑慮時,請撥電話:03-4708794#325088周上士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第93條之1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並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第二次招標公告,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廠商限制。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3)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
(4)廠商各項報價以整數位為限,報價至小數點後1位或之後者,一律無條件捨去至整數位。
(5)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6)投標廠商應檢附各項投標文件及注意事項如下:詳見計畫清單(十八)備註2.投標及開標方式。
(7)押標金:新臺幣9,000元。
(8)交貨期限:各項第一批自簽約日7日曆天內立即辦理下訂至少 5,000 個,交貨期限於111年5月31日前完成交貨;第二批以訂購單通知日之次日起下訂10,000個,交貨期限於111年7月31日前完成交貨,投標廠商請確認庫存量後投標,如逾期將依約計罰。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1年4月22日止。
(10)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1年5月2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11)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0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說明二、[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12)針對上述規格有疑慮時,請撥電話:03-4708794#325088周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