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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29595
公佈日期 : 2022/04/19
採購單位 : 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00811-1
採購名稱 : 里港鄉110年度路燈材料採購(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90469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811-1
採購名稱:里港鄉110年度路燈材料採購(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採購-水電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機關地址:905屏東縣里港鄉永春村中山路104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明智
連絡人電話:(08)7752114分機205
傳真號碼:(08)775464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8/06
截止收件日期:2021/08/11
開標日期:2021/08/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0,000 元
Email:mz3582@pchome.com.tw
廠商資格 :
凡國內有販售上述產品業者,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者均可參加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開標地點:本所4樓會議室 二、領標方式 (一)親自面購者:請於等標期限內之上班時間逕洽本所服務台購領。(應當面點清文件,如有缺頁或文件未蓋招標專用時應即要求更正) (二)通訊郵購者:應於標期內依『屏東縣各機關工程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郵購。 三、標件應於截止收件期限內送達本所服務台收件;郵寄者須於截止收件期限內寄達『屏東縣里港鄉公所服務台』。 四、如對投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一條及七十五條規定辦理。 五、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天然災變等因素,致不上班時,順延投標開標。 六、本招標文件與相關規定若與屏東縣政府之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不符時,以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規為準。 七、本工程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八、本工程發包結餘款,甲方得要求繼續施作,乙方不得拒絕。 九、本工程需繳交契約金額10%之履約保證金。 十、本工程得依本所通知交貨次數分批付款。 十、本工程標件每人限購乙件。 十一、受理檢舉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02-87897548;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TEL:02-29171111;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屏東縣調查站08-7539800;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5620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里港鄉公所政風室08-7752114轉501;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20415轉6611 傳真:(08)7323654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開標地點:本所4樓會議室 二、領標方式 (一)親自面購者:請於等標期限內之上班時間逕洽本所服務台購領。(應當面點清文件,如有缺頁或文件未蓋招標專用時應即要求更正) (二)通訊郵購者:應於標期內依『屏東縣各機關工程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郵購。 三、標件應於截止收件期限內送達本所服務台收件;郵寄者須於截止收件期限內寄達『屏東縣里港鄉公所服務台』。 四、如對投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一條及七十五條規定辦理。 五、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天然災變等因素,致不上班時,順延投標開標。 六、本招標文件與相關規定若與屏東縣政府之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不符時,以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規為準。 七、本工程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八、本工程發包結餘款,甲方得要求繼續施作,乙方不得拒絕。 九、本工程需繳交契約金額10%之履約保證金。 十、本工程得依本所通知交貨次數分批付款。 十、本工程標件每人限購乙件。 十一、受理檢舉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02-87897548;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TEL:02-29171111;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屏東縣調查站08-7539800;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5620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里港鄉公所政風室08-7752114轉501;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20415轉6611 傳真:(08)732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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