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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29023
公佈日期 : 2022/04/19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D111-0218-004-1
採購名稱 : (111)屏東縣交通旅遊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案(預約式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902195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D111-0218-004-1
採購名稱:(111)屏東縣交通旅遊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案(預約式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交通旅遊處設施工程科李宛蓉小姐
連絡人電話:(08)7320415分機5138
傳真號碼:(08)732066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2/21
截止收件日期:2022/03/07
開標日期:2022/03/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000,000 元
Email:a251817@oa.pthg.gov.tw
廠商資格 :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景觀設計廠商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或結構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3. 景觀設計廠商。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三)、押標金額度:新台幣0元。 (四)、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評選作業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六)、本案契約價金採固定服務費用為建造費用9.21﹪(本案預估工程計畫經費45,739,413元、預算約工程建造費43,431,053元×9.21﹪,廠商標單標價總額填寫若超過9.21﹪為無效標)。 (七)、本案採複數決標,最多錄取2家。 (八)、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邱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143:(08)7323224,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交通旅遊處設施工程科李宛蓉小姐,電話:08-7320415轉5138。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三)、押標金額度:新台幣0元。 (四)、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評選作業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六)、本案契約價金採固定服務費用為建造費用9.21﹪(本案預估工程計畫經費45,739,413元、預算約工程建造費43,431,053元×9.21﹪,廠商標單標價總額填寫若超過9.21﹪為無效標)。 (七)、本案採複數決標,最多錄取2家。 (八)、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邱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143:(08)7323224,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交通旅遊處設施工程科李宛蓉小姐,電話:08-7320415轉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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