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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28939
公佈日期 : 2022/04/18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採購案號 : HK11111602
採購名稱 : 洄瀾宜居微型創業平台計畫-設備及設施整建委託設計監造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1388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HK11111602
採購名稱:洄瀾宜居微型創業平台計畫-設備及設施整建委託設計監造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政府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潘美伶
連絡人電話:(03)8527843分機116
傳真號碼:(03)852787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3/11
截止收件日期:2022/03/21
開標日期:2022/03/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62,000 元
Email:meiling@hl.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所指依法登記在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或建築師事務所。投標廠商應至少具備有建築或土木相關之專業背景人員,但不得以共同投標方式投標。 (二)廠商應附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立學校檢附公函即可,其餘皆免附。法人或團體須附現任理事長或負責人之當選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1)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繳交申報書影本。 (5)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或免繳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應附文件: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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