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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28807
公佈日期 : 2022/04/18
採購單位 :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103002
採購名稱 : 111年度新竹縣及新竹市管線衛星定位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7380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403,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3002
採購名稱:111年度新竹縣及新竹市管線衛星定位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黃美娟
連絡人電話:(03)5510263分機2103
傳真號碼:(03)551026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07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13
開標日期:2022/04/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00,000 元
Email:9051551@hchg.gov.tw
廠商資格 :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之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印本,無法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
1.本招標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辦理採購,僅提供電子領標,廠商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領標。 2.參與本公司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規定,為維護投標廠商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並嚴格遵守。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4.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5.投標廠商對本案之"招標需求規範"等文件有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洽承辦單位人員詢問(聯絡人:工務部/黃組長,聯絡電話:03-5510263分機2309)。 6.有關印花稅之繳納:本案屬印花稅法第7條第1項第3款之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依據新竹縣政府107年1月3日府財稅酒字第1070001684號函示:請得標廠商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竹東分局開立之採購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7.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招標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辦理採購,僅提供電子領標,廠商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領標。 2.參與本公司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規定,為維護投標廠商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並嚴格遵守。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4.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5.投標廠商對本案之"招標需求規範"等文件有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洽承辦單位人員詢問(聯絡人:工務部/黃組長,聯絡電話:03-5510263分機2309)。 6.有關印花稅之繳納:本案屬印花稅法第7條第1項第3款之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依據新竹縣政府107年1月3日府財稅酒字第1070001684號函示:請得標廠商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竹東分局開立之採購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7.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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