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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74142
公佈日期 : 2022/01/14
採購單位 : 高雄市左營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023
採購名稱 : 111年度高雄市左營區行政中心空調設備委託保養維護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957707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16,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23
採購名稱:111年度高雄市左營區行政中心空調設備委託保養維護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左營區公所
機關地址: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四.五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郭亞鶴
連絡人電話:(07)5831111分機114
傳真號碼:(07)583314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03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09
開標日期:2021/12/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9,000 元
Email:aho0117@kcg.gov.tw
廠商資格 :
詳見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點 (一)投標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且領有乙等(級)以上【含乙等(級)】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之廠商,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依行政院98年3月12日院臺經字第0980006249D號令,核定營業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施行期限至98年4月12日止,即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另依經(90)商字第090022606211號函,公司執照亦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之。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有效期限內之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暨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 7.投標廠商切結書。 8.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 9.服務企劃書1式12份。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領取投標文件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 (二)1.專人領取者:請於截止期限內持現金(圖說工本費200元)至本所秘書室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5樓),1人限購1份。 2.請向高雄市左營區公所索取,內附回郵郵票52元(餘額部份悉數退還),連同郵政匯票(受款人為高雄市左營區公所)或現金繳納圖說工本費200元;並以另紙寫明姓名、地址、電話號碼、標的物名稱,置入信封內。信封套外,除信箱號碼外,不得書寫其他文字,一住址限購1份。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應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貳、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 參、廠商與本所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本所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肆、截止投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地變等特殊原因經政府機關宣布暫停辦公時,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第一天同時段,本機關不另行通知。 伍、倘開標當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陸、受理檢舉不法機關名稱、電話及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電話:07-2818888,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申訴單位名稱: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領取投標文件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 (二)1.專人領取者:請於截止期限內持現金(圖說工本費200元)至本所秘書室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5樓),1人限購1份。 2.請向高雄市左營區公所索取,內附回郵郵票52元(餘額部份悉數退還),連同郵政匯票(受款人為高雄市左營區公所)或現金繳納圖說工本費200元;並以另紙寫明姓名、地址、電話號碼、標的物名稱,置入信封內。信封套外,除信箱號碼外,不得書寫其他文字,一住址限購1份。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應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貳、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 參、廠商與本所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本所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肆、截止投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地變等特殊原因經政府機關宣布暫停辦公時,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第一天同時段,本機關不另行通知。 伍、倘開標當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陸、受理檢舉不法機關名稱、電話及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電話:07-2818888,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申訴單位名稱: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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