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273481
公佈日期 : 2022/01/14
採購單位 :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採購案號 : C1101223
採購名稱 : 高雄市燕巢區111年度鳳雄里鄰長文康暨訓練及推動里內事務績優(志工)人員活動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21630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4,4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101223
採購名稱:高雄市燕巢區111年度鳳雄里鄰長文康暨訓練及推動里內事務績優(志工)人員活動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機關地址:824高雄市燕巢區安招里中安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許小鵑 楊海棻
連絡人電話:(07)6161411分機136 128
傳真號碼:(07)616792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24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30
開標日期:2021/12/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4,400 元
Email:haifen@kcg.gov.tw
廠商資格 :
營業項目:營業項目需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J902011旅行業之公司(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許可登記)。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須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詳細規定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點。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招標文件一律限於即日起至110年12月30日上午09時00分止,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以電子領標方式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投標文件密封後於110年12月30日上午09時00分前郵遞送達本所投標專用信箱「高雄市燕巢郵局第十二號信箱」或專人送達並投入本所1樓投標專用箱,否則不予受理。 投標文件務必置於大標封內並投入本所1樓投標專用箱,企劃書10份另行包裝送交本所服務台收文處。(投標文件投入標箱前,請先於服務台列印投標時間貼紙,貼於外標封上)以郵遞時,企劃書資料及投標文件併同以郵遞方式於規定時間內送達高雄市燕巢郵局第12號信箱。 【押標金額度】無 【採購性質】勞務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開標日期】訂於110年12月30日上午09時30分在本所3樓發包室開標(資格標)。 【其他】 1. 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其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每一件請領圖說者限一件,投標文件應依規定裝入大標封始得郵寄,否則不予受理。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辦理。 2.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間,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3.受理申訴單位電話及信箱: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4.受理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 07-336-6673、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信箱:eth@kcg.gov.tw)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招標文件一律限於即日起至110年12月30日上午09時00分止,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以電子領標方式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投標文件密封後於110年12月30日上午09時00分前郵遞送達本所投標專用信箱「高雄市燕巢郵局第十二號信箱」或專人送達並投入本所1樓投標專用箱,否則不予受理。 投標文件務必置於大標封內並投入本所1樓投標專用箱,企劃書10份另行包裝送交本所服務台收文處。(投標文件投入標箱前,請先於服務台列印投標時間貼紙,貼於外標封上)以郵遞時,企劃書資料及投標文件併同以郵遞方式於規定時間內送達高雄市燕巢郵局第12號信箱。 【押標金額度】無 【採購性質】勞務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開標日期】訂於110年12月30日上午09時30分在本所3樓發包室開標(資格標)。 【其他】 1. 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其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每一件請領圖說者限一件,投標文件應依規定裝入大標封始得郵寄,否則不予受理。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辦理。 2.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間,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3.受理申訴單位電話及信箱: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4.受理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 07-336-6673、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信箱:eth@kcg.gov.tw)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