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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72987
公佈日期 : 2022/01/13
採購單位 : 財政部印刷廠
採購案號 : 110-1220-1
採購名稱 : 70gsm捲筒自黏貼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20914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731,93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1220-1
採購名稱:70gsm捲筒自黏貼紙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財政部印刷廠
機關地址: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游季叡
連絡人電話:(04)24953126分機273
傳真號碼:(04)2493883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1/06
截止收件日期:2022/01/11
開標日期:2022/01/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120,168 元
Email:ray831028@ppmof.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依採購法相關子法: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
1.本案招標文件可親自領取(每份100元)、附回郵信封50元索取,或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相關人員聯絡方式: (1)本案採購單位:總務室技術士游季叡,電話:04-24953126#273,傳真:04-24938834。 (2)本案使用需求(相關規範)電話諮詢單位:營業課技術士陳文芳,電話:04-24953126#214。 3.本廠203會議室(地址: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4.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5.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相關說明如后: (1)投標廠商應於本案截止投標日前提供「至少1捲300m之本案用紙」供測試,測試項目詳如本案「招標規範」之附表,測試合格之廠商始能參加價格標。 (2)承前,經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本廠將電話通知並於資格標審查當日安排測試,並經本廠測試合格後,取得參加價格標之資格,逾期以棄權論,不另安排測試。 (3)未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基本資格)或第二階段規格測試之投標廠商,已投標未開標之部分,原封發還。 (4)本案各段標之標封須裝入之文件補充說明如下: A.資格封: 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1份、廠商納稅證明1份,如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亦得將該票據裝入本封內。(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類似其他證明文件)及切結書亦放入本標封) B.規格封: 至少1捲300m之本案用紙 C.價格封: 投標標價清單1份、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份。 (5)另倘投標廠商為本廠110年度之合約商,為提升採購效率,節省測試時間,得提供該年度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類似其他證明文件)及切結書,可免再行測試即視為測試合格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案招標文件可親自領取(每份100元)、附回郵信封50元索取,或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相關人員聯絡方式: (1)本案採購單位:總務室技術士游季叡,電話:04-24953126#273,傳真:04-24938834。 (2)本案使用需求(相關規範)電話諮詢單位:營業課技術士陳文芳,電話:04-24953126#214。 3.本廠203會議室(地址: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4.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5.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相關說明如后: (1)投標廠商應於本案截止投標日前提供「至少1捲300m之本案用紙」供測試,測試項目詳如本案「招標規範」之附表,測試合格之廠商始能參加價格標。 (2)承前,經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本廠將電話通知並於資格標審查當日安排測試,並經本廠測試合格後,取得參加價格標之資格,逾期以棄權論,不另安排測試。 (3)未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基本資格)或第二階段規格測試之投標廠商,已投標未開標之部分,原封發還。 (4)本案各段標之標封須裝入之文件補充說明如下: A.資格封: 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1份、廠商納稅證明1份,如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亦得將該票據裝入本封內。(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類似其他證明文件)及切結書亦放入本標封) B.規格封: 至少1捲300m之本案用紙 C.價格封: 投標標價清單1份、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份。 (5)另倘投標廠商為本廠110年度之合約商,為提升採購效率,節省測試時間,得提供該年度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類似其他證明文件)及切結書,可免再行測試即視為測試合格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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