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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71728
公佈日期 : 2022/01/12
採購單位 : 臺北市立圖書館
採購案號 : 111PEST
採購名稱 : 111年度館舍病媒防治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266126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PEST
採購名稱:111年度館舍病媒防治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北市立圖書館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劉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7552823分機2714
傳真號碼:(02)2703354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10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20
開標日期:2021/12/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67,800 元
Email:chchliu@email.tpml.edu.tw
廠商資格 :
J101020病媒防治業
附加說明 :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第1階段開標為資格審查,訂於110年12月21日上午9時整於本館總館10樓會議室辦理(廠商可不到現場);第2階段為服務建議書評選及簡報,評選簡報時間訂於110年12月27日上午2時整於本館總館10樓會議室辦理。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若履約期限屆滿而機關尚未完成次年度之採購作業時,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本契約1至3個月(增購上限為36萬元),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二)本案履約期限屆滿前,廠商得提出續約之申請,經機關評定廠商履約情形優良,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與廠商辦理新年度之議價(約),以2次、每次1年為限。 三、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2月1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於110年12月16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五、餘詳如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第1階段開標為資格審查,訂於110年12月21日上午9時整於本館總館10樓會議室辦理(廠商可不到現場);第2階段為服務建議書評選及簡報,評選簡報時間訂於110年12月27日上午2時整於本館總館10樓會議室辦理。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若履約期限屆滿而機關尚未完成次年度之採購作業時,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本契約1至3個月(增購上限為36萬元),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二)本案履約期限屆滿前,廠商得提出續約之申請,經機關評定廠商履約情形優良,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與廠商辦理新年度之議價(約),以2次、每次1年為限。 三、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2月1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於110年12月16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五、餘詳如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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