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271645
公佈日期 : 2022/01/12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221170003
採購名稱 : 苗栗區營業處111年甲工區配電管路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39725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3,718,174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221170003
採購名稱:苗栗區營業處111年甲工區配電管路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23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劉東洋
連絡人電話:(037)266911分機517
傳真號碼:(037)26404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10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27
開標日期:2021/12/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5,000,000 元
Email:u210397@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 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營業項目代碼為E103071之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及相關營造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3.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須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4.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餘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500元整【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號:58111224900067號,憑收據親自領取圖說或附回郵信封$190註名索標案號向事務課郵購或於【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電子檔。 】 [其他]:押標金:420萬元整 (現金請繳至投標須知指定帳戶並註明押標金及案號)。 請注意:依法務部107年12月10日法廉字第10705012760號函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7年12月14日工程企字第1070043556號函:新增法務部設計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併同招標文件等,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但屬第1項但書第3款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者,不在此限;第18條第3項規定,違反第14條第2項規定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附加說明〕: 一、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本契約期間自開工日起至工程交辦日滿一年為止。 三、自開工日起未屆滿一年,而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時,則停止交辦重行發包。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已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反之,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未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得展延,惟最長以一年為限,但展延期間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四、本標案需俟苗栗區營業處110年全工區配電管路工程交辦截止後開工,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及預計開工日期111年02月07日。(以接續苗栗區營業處110年全工區配電管路工程截止交辦日為主)。 五、「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六條結算及付款辦法;本工程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六、本工程投標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得標後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七、本工程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約訂特定個別項目(塑膠硬管)及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有關「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另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八、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九、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十、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十一、本工程道路標線部分已另設項給價,應依本工區道路主管機關(苗栗、台中)要求鋪設適宜之熱處理聚酯標線,其餘相關規範請參考本則附件14及附件15「配電工程標線數量認定計算參考表」相關內容辦理,工量依詳細價目表B-3-10~B-3-12項次計價。 十二、「資料送審,路證申挖資料處理及疏導交通執行費」、「資料送審,路證申挖資料處理費」本次契約更改為甲式、特乙、乙式案件分開計價,工量依詳細價目表B-3-36~B-3-41項次計價;「資料送審,各式圖說文件,管路工程,(須送道安會報核准之案件可另外增加本項核銷)」提供另需送「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之案件核銷,工量依詳細價目表B-3-35項次計價。 十三、「施工測量,管線定位測量,配合道路主管機關辦理管線施作及圖資更新維護作業」,乙方應依「苗栗縣公共設施管線圖資更新及維護作業要點」辦理測量及製作相關資料…等作業,其工量依詳細價目表B-3-58項核給,乙方於請款時應檢附該件道路挖掘業務管理系統網頁中GML上傳完成証明文件一份及該分項工程量測資料,送請甲方辦理核銷。 十四、詳細價目表N項「CCTV移動式攝影機設備」,使用年限約2年,以折舊1.4年計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500元整【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號:58111224900067號,憑收據親自領取圖說或附回郵信封$190註名索標案號向事務課郵購或於【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電子檔。 】 [其他]:押標金:420萬元整 (現金請繳至投標須知指定帳戶並註明押標金及案號)。 請注意:依法務部107年12月10日法廉字第10705012760號函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7年12月14日工程企字第1070043556號函:新增法務部設計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併同招標文件等,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但屬第1項但書第3款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者,不在此限;第18條第3項規定,違反第14條第2項規定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附加說明〕: 一、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本契約期間自開工日起至工程交辦日滿一年為止。 三、自開工日起未屆滿一年,而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時,則停止交辦重行發包。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已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反之,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未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得展延,惟最長以一年為限,但展延期間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四、本標案需俟苗栗區營業處110年全工區配電管路工程交辦截止後開工,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及預計開工日期111年02月07日。(以接續苗栗區營業處110年全工區配電管路工程截止交辦日為主)。 五、「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六條結算及付款辦法;本工程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六、本工程投標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得標後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七、本工程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約訂特定個別項目(塑膠硬管)及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有關「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另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八、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九、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十、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十一、本工程道路標線部分已另設項給價,應依本工區道路主管機關(苗栗、台中)要求鋪設適宜之熱處理聚酯標線,其餘相關規範請參考本則附件14及附件15「配電工程標線數量認定計算參考表」相關內容辦理,工量依詳細價目表B-3-10~B-3-12項次計價。 十二、「資料送審,路證申挖資料處理及疏導交通執行費」、「資料送審,路證申挖資料處理費」本次契約更改為甲式、特乙、乙式案件分開計價,工量依詳細價目表B-3-36~B-3-41項次計價;「資料送審,各式圖說文件,管路工程,(須送道安會報核准之案件可另外增加本項核銷)」提供另需送「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之案件核銷,工量依詳細價目表B-3-35項次計價。 十三、「施工測量,管線定位測量,配合道路主管機關辦理管線施作及圖資更新維護作業」,乙方應依「苗栗縣公共設施管線圖資更新及維護作業要點」辦理測量及製作相關資料…等作業,其工量依詳細價目表B-3-58項核給,乙方於請款時應檢附該件道路挖掘業務管理系統網頁中GML上傳完成証明文件一份及該分項工程量測資料,送請甲方辦理核銷。 十四、詳細價目表N項「CCTV移動式攝影機設備」,使用年限約2年,以折舊1.4年計價。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