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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71226
公佈日期 : 2022/01/12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採購案號 : 1108
採購名稱 : 111年春季聯誼餐會委外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75158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8
採購名稱:111年春季聯誼餐會委外服務案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機關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涂菽綾
連絡人電話:(05)3790600分機219
傳真號碼:(05)379061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17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27
開標日期:2021/12/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0,000 元
Email:geaf02@puzih.mohw.gov.tw
廠商資格 :
(1)廠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合法登記之餐飲服務業,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配合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施行期限至98年4月12日止,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 2.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廠商如為自然人-最近一期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如對招標作業規範有關問題,請洽請購單位:人事室柯碧純小姐、電話(05)3790600轉分機207或社會服務室陳玉綿小姐、電話(05)3790600分機355,如有招投標相關問題,請洽採購承辦單位:總務室涂菽綾小姐、電話(05)3790600轉分機205或21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如對招標作業規範有關問題,請洽請購單位:人事室柯碧純小姐、電話(05)3790600轉分機207或社會服務室陳玉綿小姐、電話(05)3790600分機355,如有招投標相關問題,請洽採購承辦單位:總務室涂菽綾小姐、電話(05)3790600轉分機205或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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