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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70896
公佈日期 : 2022/01/12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1-08
採購名稱 : 111年林園區里鄰長文康活動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66952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8
採購名稱:111年林園區里鄰長文康活動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機關地址:832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業務單位:葉文信 文件:李佩嬬
連絡人電話:(07)6412511分機155
傳真號碼:(07)643070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15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27
開標日期:2021/12/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817,500 元
Email:perrylee710@gmail.com
廠商資格 :
國內廠商其營業項目登記為J9觀光及旅遊服務業或其相關行業,請檢附下列證件資料: 1、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執照。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或立案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明。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現場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另採電子領標方式,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請依投標須知規定於截止收件時間前寄(送)達,逾時恕不受理) 1、寄送地址:林園郵政1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及文件寄送方式之安全性,不以郵戳為憑,請衡量寄送時間,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2、專人送達地址:832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本所五樓秘書室收發)  三、【其他】: 1、本契約價金,俟補助款核撥後再行付款。 2、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3、本所政風室電話:07-6411324。 4、領(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內隨時注意本案之相關消息。 5、請詳閱招標文件,未盡事宜或有疑義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6、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7、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電話或手機通知期限15分鐘辦理者,視同放棄(無法出席開標之廠商,建請於外標封上將聯絡電話一併註明,以便有疑問時及時聯繫查詢)。 8.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須符合資格文件審查,才得以參加後續之評選。 9.本所將於開標後通知經審查合格廠商,參加評選會議。經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於評選當日評選會前均應到場,以抽籤決定簡報順序,廠商未於規定時間內到場則由主席代為抽籤,受評廠商依簡報順序經3次唱名後未出席者,評選委員評選表之「簡報及答詢」乙項以0分計,逾時未到者以放棄簡報論不得要求補述。請投標廠詳閱招標文件之「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10.實施日期:訂於111年<1月11日起至1月28日>期間分3梯次舉行。履約日若遇環境因素(如颱風或豪大雨)致行程有安全疑慮,廠商必須配合本所延後履約,並另與本所協調出雙方可認同之履約日。 1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12.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修正活動招標計畫及採購契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現場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另採電子領標方式,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請依投標須知規定於截止收件時間前寄(送)達,逾時恕不受理) 1、寄送地址:林園郵政1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及文件寄送方式之安全性,不以郵戳為憑,請衡量寄送時間,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2、專人送達地址:832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本所五樓秘書室收發)  三、【其他】: 1、本契約價金,俟補助款核撥後再行付款。 2、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3、本所政風室電話:07-6411324。 4、領(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內隨時注意本案之相關消息。 5、請詳閱招標文件,未盡事宜或有疑義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6、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7、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電話或手機通知期限15分鐘辦理者,視同放棄(無法出席開標之廠商,建請於外標封上將聯絡電話一併註明,以便有疑問時及時聯繫查詢)。 8.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須符合資格文件審查,才得以參加後續之評選。 9.本所將於開標後通知經審查合格廠商,參加評選會議。經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於評選當日評選會前均應到場,以抽籤決定簡報順序,廠商未於規定時間內到場則由主席代為抽籤,受評廠商依簡報順序經3次唱名後未出席者,評選委員評選表之「簡報及答詢」乙項以0分計,逾時未到者以放棄簡報論不得要求補述。請投標廠詳閱招標文件之「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10.實施日期:訂於111年<1月11日起至1月28日>期間分3梯次舉行。履約日若遇環境因素(如颱風或豪大雨)致行程有安全疑慮,廠商必須配合本所延後履約,並另與本所協調出雙方可認同之履約日。 1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12.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修正活動招標計畫及採購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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