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270393
公佈日期 : 2022/01/11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採購案號 : J1101205
採購名稱 : 111年度台北辦公室租賃計程車(含駕駛服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45161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1101205
採購名稱:111年度台北辦公室租賃計程車(含駕駛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機關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張秋香
連絡人電話:(02)25220947
傳真號碼:(02)2522098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16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22
開標日期:2021/12/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40,000 元
Email:yoyo01113@hpa.gov.tw
廠商資格 :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以自然人名義投標者,為不合格標,不予開標決標。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一份(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均需用印)。 (二)登記或設立證明。 (三)納稅證明。 三、如廠商未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未依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規定填寫正體中文標價、投標廠商及負責人未蓋章,或標價塗改處未蓋負責人章者,為不合格標;標價高於招標公告之預算者,亦為不合格標。 四、投標文件所載總標價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三用文件之文字為準。如投標文件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總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為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如逾111年1月1日決標時,則以決標日為履約起始日)或經費達契約金額上限:總計費用累計達契約金額上限,或因契約餘額不足支付單趟車資時,本契約自動中止,並視同為契約期限屆滿。 ■招標規格聯絡人:本署秘書室焉先生,電話:02-2522-0942。 ■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如下,請擇一領標: 1.本採購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廠商得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2.請至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秘書室)親取。 3.請附67元回郵信封寄至103205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秘書室)索取。 ■其他檢舉受理方式: 1.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電子郵件: seliiz@mohw.gov.tw 2.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廉政專線:02-85907904 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廉政信箱:10399台北郵局第10-42號信箱;檢舉電話:02-25220576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為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如逾111年1月1日決標時,則以決標日為履約起始日)或經費達契約金額上限:總計費用累計達契約金額上限,或因契約餘額不足支付單趟車資時,本契約自動中止,並視同為契約期限屆滿。 ■招標規格聯絡人:本署秘書室焉先生,電話:02-2522-0942。 ■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如下,請擇一領標: 1.本採購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廠商得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2.請至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秘書室)親取。 3.請附67元回郵信封寄至103205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秘書室)索取。 ■其他檢舉受理方式: 1.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電子郵件: seliiz@mohw.gov.tw 2.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廉政專線:02-85907904 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廉政信箱:10399台北郵局第10-42號信箱;檢舉電話:02-25220576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