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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70217
公佈日期 : 2022/01/11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
採購案號 : 11126
採購名稱 : 111年度環境監測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979552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3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26
採購名稱:111年度環境監測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
機關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維修組:謝梅珍、總務室:陳銘祥
連絡人電話:(07)3909400分機201、404
傳真號碼:(07)385662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08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14
開標日期:2021/12/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400,000 元
Email:se5614@kcg.gov.tw
廠商資格 :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且具有下列(1-1)至(1-3)擇一資格廠商,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1)資格證明(擇一): (1-1)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許可認證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營業項目代碼J101050),且有效期限至少112年03月31日止。 (1-2)經主管機關核准有案之國內技術顧問機構(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其營業登記項目含有環境調查、環境評估或環境監測等專業服務項目者。 (1-3)其他與環境監測或環境檢驗等服務相關之合法廠商並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ㄧ: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一、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詳見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請依序檢附): (ㄧ)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及用印。 (三)廠商納稅證明 :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納收據 (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四)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六)押標金繳納憑證。 二、領取投標文件 (一)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2月14日下午17時止(請廠商自行估算郵寄往返時間),以郵遞向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總務室索取,內附回郵郵票40元;並以另紙寫明回郵收件人姓名、住址、標的物名稱,置入信封內。 (二)凡親自索取者應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2月14日下午17時止(週休二日及例假日除外),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17時,至本廠總務室(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4樓)領取。 (三)採電子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2月14日下午17時止,上網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三、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0年12月09日前以書面方式提出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四、截標時間: (一)郵寄者應於110年12月14日下午17時前寄達高雄義民郵局第128號信箱,逾時無效。 (二)親自送達者應於110年12月14日下午17時前(週休二日及例假日除外),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17時派專人送達本廠政風室,逾時無效。 五、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高雄郵政2299號、電子信箱:eth@kcg.gov.tw) 六、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七、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詳見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請依序檢附): (ㄧ)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及用印。 (三)廠商納稅證明 :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納收據 (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四)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六)押標金繳納憑證。 二、領取投標文件 (一)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2月14日下午17時止(請廠商自行估算郵寄往返時間),以郵遞向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總務室索取,內附回郵郵票40元;並以另紙寫明回郵收件人姓名、住址、標的物名稱,置入信封內。 (二)凡親自索取者應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2月14日下午17時止(週休二日及例假日除外),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17時,至本廠總務室(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4樓)領取。 (三)採電子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2月14日下午17時止,上網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三、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0年12月09日前以書面方式提出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四、截標時間: (一)郵寄者應於110年12月14日下午17時前寄達高雄義民郵局第128號信箱,逾時無效。 (二)親自送達者應於110年12月14日下午17時前(週休二日及例假日除外),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17時派專人送達本廠政風室,逾時無效。 五、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高雄郵政2299號、電子信箱:eth@kcg.gov.tw) 六、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七、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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