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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70076
公佈日期 : 2022/01/11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採購案號 : 2551000059
採購名稱 : 天輪#5油冷卻器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29360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12,4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2551000059
採購名稱:天輪#5油冷卻器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機關地址: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孫昱廷
連絡人電話:(04)25941574分機6031
傳真號碼:(04)2594249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24
截止收件日期:2022/01/04
開標日期:2022/01/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25,000 元
Email:u515888@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需登記有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或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證明文件;若為國外品牌之本土代理商,需於投標時檢附原廠之授權書面資料證明影本)。(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 1 . 油冷卻器其他相關案件承攬施作證明。 2 . 工檢第一種壓力容器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 2.第1次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00,000元。 4.請詳閱?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5.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 寫"台") 6.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 7.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8.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5563@taipower.com.tw(2)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 上級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9.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10.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 2.第1次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00,000元。 4.請詳閱?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5.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 寫"台") 6.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 7.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8.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5563@taipower.com.tw(2)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 上級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9.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10.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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