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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67943
公佈日期 : 2022/01/07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10-073-1028P1
採購名稱 : 111年度屏東縣公共設施管線資料庫暨管理系統整合應用建置計畫(委託監審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201073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4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73-1028P1
採購名稱:111年度屏東縣公共設施管線資料庫暨管理系統整合應用建置計畫(委託監審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工務處養護科 吳冠宇
連絡人電話:(08)7320415分機3546
傳真號碼:(08)73363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01
截止收件日期:2021/11/08
開標日期:2021/11/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50,000 元
Email:a250718@oa.pthg.gov.tw
廠商資格 :
(1)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結構、測量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2)前項所稱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者,應為具地理資訊或測量服務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大專院校以上。其組織法或組織章程有以地理資訊或測量相關項目為設立目的或成立宗旨等),可提供本採購服務,並具合格證件者。(詳投標須知規定)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乙份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三)、押標金:新台幣0元、履約保證金:新台幣0元。 (四)、本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以比價或議價辦理之。 (五)、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企劃書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八)、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九)、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羅先生電話: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工務處養護科吳冠宇,電話:08-7320415轉3546;傳真:(08) 7336313。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乙份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三)、押標金:新台幣0元、履約保證金:新台幣0元。 (四)、本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以比價或議價辦理之。 (五)、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企劃書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八)、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九)、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羅先生電話: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工務處養護科吳冠宇,電話:08-7320415轉3546;傳真:(08) 733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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