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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67787
公佈日期 : 2022/01/07
採購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GF5-110083
採購名稱 : 客戶共同基本資料整合平台專案暨一年維護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00077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6,8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F5-110083
採購名稱:客戶共同基本資料整合平台專案暨一年維護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開標二科張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3497679
傳真號碼:(02)238220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22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02
開標日期:2021/12/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970,000 元
Email:bot232@mail.bot.com.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應為依法設立登記並依法納稅之廠商,且應於投標文件內附具下述資格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納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投標廠商需具備曾完成類似本案之承作經驗,並提出「契約影本、驗收合格及付款等相關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須提供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及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於臺灣北部地區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 7.投標廠商需提供技術人員具資通安全證照之證明。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附加說明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原產地得為外國者(含中國大陸),惟不得為中國大陸品牌產品。 5.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關係自始不成立,押標金由本行依未得標程序無息退還。 6.廠商不得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之書面連帶保證繳交本案押標金、保證金,違反者不予受理。 7.【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8.本案分成四階段履約: (1)第一階段硬體設備、系統軟體及專業服務:廠商於簽約完成後,應於本行通知第一階段履約發文日之次日起四個月內(1)完成本案硬體設備及系統軟體交貨、安裝、測試及正式環境順利運轉。(2)完成本案專業服務「客戶共同基本資料整合平台顧問服務」、「客戶共同基本資料整合平台實施藍圖規劃」、「主機分割區安裝建置服務」、「資料庫系統建置服務」、「資料庫系統同地備援建置演練服務」及「虛擬機建置服務」。(3)交付「客戶共同基本資料現況分析書」、「客戶共同基本資料標準」及「客戶共同基本資料整合平台藍圖規劃建議書」等文件,並須經本行審核確認符合本行需求。 (2)第二階段應用軟體、專業服務: A.廠商應於本行通知第二階段履約發文日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完成本案之需求訪談。 B.廠商應於本行通知第二階段履約發文日之次日起四個月內依據需求訪談內容完成本案之功能需求說明書。 C.廠商應於本行確認功能需求說明書符合日之次日起三個月內(1)完成應用軟體「批次處理模組」及「初始化資料移轉」功能。 (2)完成本案專業服務之「資料庫作業主機作業系統快速備份建置服務」與「資料庫效能監控及調校服務」。 (3)第三階段應用軟體、專業服務: 廠商應於本行確認功能需求說明書符合日之次日起八個月內(1)完成本案第三階段應用軟體「核心功能模組」、「即時API處理與介接功能模組」、「資料管家及系統管理功能模組」之交貨、安裝、測試及正式環境順利運轉。(2)完成本案專業服務之「客戶共同基本資料整合平台建置服務」。 (4)第四階段為一年維護服務。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招標文件修正*** 【註】本案已製妥第110-136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僅修正招標文件「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共同基本資料整合平台專案暨一年維護規格書」第A33頁部分內容,本案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其他規範與條款均維持不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原產地得為外國者(含中國大陸),惟不得為中國大陸品牌產品。 5.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關係自始不成立,押標金由本行依未得標程序無息退還。 6.廠商不得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之書面連帶保證繳交本案押標金、保證金,違反者不予受理。 7.【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8.本案分成四階段履約: (1)第一階段硬體設備、系統軟體及專業服務:廠商於簽約完成後,應於本行通知第一階段履約發文日之次日起四個月內(1)完成本案硬體設備及系統軟體交貨、安裝、測試及正式環境順利運轉。(2)完成本案專業服務「客戶共同基本資料整合平台顧問服務」、「客戶共同基本資料整合平台實施藍圖規劃」、「主機分割區安裝建置服務」、「資料庫系統建置服務」、「資料庫系統同地備援建置演練服務」及「虛擬機建置服務」。(3)交付「客戶共同基本資料現況分析書」、「客戶共同基本資料標準」及「客戶共同基本資料整合平台藍圖規劃建議書」等文件,並須經本行審核確認符合本行需求。 (2)第二階段應用軟體、專業服務: A.廠商應於本行通知第二階段履約發文日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完成本案之需求訪談。 B.廠商應於本行通知第二階段履約發文日之次日起四個月內依據需求訪談內容完成本案之功能需求說明書。 C.廠商應於本行確認功能需求說明書符合日之次日起三個月內(1)完成應用軟體「批次處理模組」及「初始化資料移轉」功能。 (2)完成本案專業服務之「資料庫作業主機作業系統快速備份建置服務」與「資料庫效能監控及調校服務」。 (3)第三階段應用軟體、專業服務: 廠商應於本行確認功能需求說明書符合日之次日起八個月內(1)完成本案第三階段應用軟體「核心功能模組」、「即時API處理與介接功能模組」、「資料管家及系統管理功能模組」之交貨、安裝、測試及正式環境順利運轉。(2)完成本案專業服務之「客戶共同基本資料整合平台建置服務」。 (4)第四階段為一年維護服務。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招標文件修正*** 【註】本案已製妥第110-136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僅修正招標文件「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共同基本資料整合平台專案暨一年維護規格書」第A33頁部分內容,本案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其他規範與條款均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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