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267328
公佈日期 : 2022/01/07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採購案號 : 110-B-002-01-001-023
採購名稱 : 大漢溪右岸浮洲橋至鐵路橋河段改善工程(第一期第二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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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072604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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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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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B-002-01-001-023
採購名稱:大漢溪右岸浮洲橋至鐵路橋河段改善工程(第一期第二標)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洪漢昌
連絡人電話:(02)89669870分機2215
傳真號碼:(02)8966857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03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16
開標日期:2021/12/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7,003,709 元
Email:wra10082@wra10.gov.tw
廠商資格 :
甲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附加說明 :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
3.本採購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含服務建議書份數),並就投標合格廠商,另行通知簡報評選會時間(請詳閱招標文件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費用詳政府採購網。
[決標原則]:請參閱招標文件-[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最有利標評選須知]規定。
[其它]:
1.以電子領標廠商,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機關得請出席廠商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廠商應自負開標是否到場之責任。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詳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應以本局【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板橋分行027036070573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或建議書等請參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相關規定,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4日前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並得提出異議及申訴,逾限者不予受理。
6.本採購工程押標金、履約及保固保証金數額,載明於標單文件之[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
7.如已領標者,請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招標公告及標單文件更正。
★本工程採購金額1千萬元以上,投標方式依工程會規定採PCCES投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
3.本採購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含服務建議書份數),並就投標合格廠商,另行通知簡報評選會時間(請詳閱招標文件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費用詳政府採購網。
[決標原則]:請參閱招標文件-[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最有利標評選須知]規定。
[其它]:
1.以電子領標廠商,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機關得請出席廠商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廠商應自負開標是否到場之責任。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詳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應以本局【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板橋分行027036070573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或建議書等請參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相關規定,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4日前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並得提出異議及申訴,逾限者不予受理。
6.本採購工程押標金、履約及保固保証金數額,載明於標單文件之[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
7.如已領標者,請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招標公告及標單文件更正。
★本工程採購金額1千萬元以上,投標方式依工程會規定採PCCES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