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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66248
公佈日期 : 2022/01/06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海域風電施工處
採購案號 : 6081000021
採購名稱 : 台電海域風電施工處111年度遠途員工住宿工房租賃採購公開徵求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59537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49,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6081000021
採購名稱:台電海域風電施工處111年度遠途員工住宿工房租賃採購公開徵求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海域風電施工處
機關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中二路1段9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莊凱翔
連絡人電話:(04)26566366分機2413
傳真號碼:(04)2656792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03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13
開標日期:2021/12/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76,800 元
Email:u210486@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自然人為身分證影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未含稅)1,824,000元;預算金額(未含稅)1,216,000元 三、房舍需求條件: 1. 契約期間自乙方交屋日起開始計算6個月,俟需要展延3個月,決標後依甲方通知日起10天內交屋。 2.本案租賃房舍數量(按實做數量計價),配合本處實際施工情形調整房間數,至少22間並以32間為上限(單人以上之房間,坪數5坪(含)以上),增加及減少房間數,甲方須於7個日曆天前通知乙方,擴充期間房間數最多以32間為限。 3.交通情形:距台中港旅客服務中心(台中市梧棲區中二路1段9號)14公里範圍內。 4.廠商得以單一建築物或數棟建築物方式提供房舍,惟本處考量管理需要,以地點集中者為佳。 5.除供住宿使用房間外,為?持住宿人員生活所必需及日常作息之便利,出租房舍應設置一般設備可供使用。該等設備須為使用性能良好產品,使用期間若非人為破壞致有不良使用現象,由廠商負責積極維修或換新。 本案需附重要一般設備基本需求,廠商無法提供完整設備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最有利標議價對象。廠商房舍現場裝置既有之其他固定設備,除租賃期間應無償提供本處住宿同仁使用亦得列為額外配置設備,如該等設備效能優良可供住宿人員便利使用,或承諾有其他額外配置設備及服務勘選評估時得從高評分。 本案重要一般設備基本需求如下列: (1)住宿房間每間設置合宜衛浴、廁所設備乙套,可供住宿人員使用。 (2)住宿房間合宜床組、寢具衣櫃及書桌椅至少各1組,可供使用。 (3)住宿房間設有合宜空調設備,並至少有公共洗衣機及晒衣場或陽台供使用。 四、廠商應提出文件: 1. 建物所有權狀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證明文件,不得有特殊用途限制。 2. 合法建築物文件:「使用執照」或「建物登記」證明文件。 3. 出租房舍依各棟、樓層位置及隔間以及每間坪數自行繪製簡略圖示。 4. 多棟、有樓層別之出租房舍單價及總價表(多棟、有樓層別者應分列填具,單棟且單樓層者填一列免分列填具)。 5. 重要一般設備清單。 6. 無產權糾紛及保證完整交屋切結書。 7. 有委託代理人者代理文件:應徵廠商應為建物之所有權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倘應徵者屬代理人時,應提出由所有權人出具之委託書。 8.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資格為自然人者,為身分證影本 五、資格及規格審查後即行通知合格廠商,擇時赴實地勘查,廠商應在場會同,經勘查認定符合本處需求,方行通知議價。 六、本案廠商投標標價以不包含加值型營業稅位記載,以加計5%加值型營業稅金額辦理議價,再以不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辦理決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未含稅)1,824,000元;預算金額(未含稅)1,216,000元 三、房舍需求條件: 1. 契約期間自乙方交屋日起開始計算6個月,俟需要展延3個月,決標後依甲方通知日起10天內交屋。 2.本案租賃房舍數量(按實做數量計價),配合本處實際施工情形調整房間數,至少22間並以32間為上限(單人以上之房間,坪數5坪(含)以上),增加及減少房間數,甲方須於7個日曆天前通知乙方,擴充期間房間數最多以32間為限。 3.交通情形:距台中港旅客服務中心(台中市梧棲區中二路1段9號)14公里範圍內。 4.廠商得以單一建築物或數棟建築物方式提供房舍,惟本處考量管理需要,以地點集中者為佳。 5.除供住宿使用房間外,為?持住宿人員生活所必需及日常作息之便利,出租房舍應設置一般設備可供使用。該等設備須為使用性能良好產品,使用期間若非人為破壞致有不良使用現象,由廠商負責積極維修或換新。 本案需附重要一般設備基本需求,廠商無法提供完整設備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最有利標議價對象。廠商房舍現場裝置既有之其他固定設備,除租賃期間應無償提供本處住宿同仁使用亦得列為額外配置設備,如該等設備效能優良可供住宿人員便利使用,或承諾有其他額外配置設備及服務勘選評估時得從高評分。 本案重要一般設備基本需求如下列: (1)住宿房間每間設置合宜衛浴、廁所設備乙套,可供住宿人員使用。 (2)住宿房間合宜床組、寢具衣櫃及書桌椅至少各1組,可供使用。 (3)住宿房間設有合宜空調設備,並至少有公共洗衣機及晒衣場或陽台供使用。 四、廠商應提出文件: 1. 建物所有權狀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證明文件,不得有特殊用途限制。 2. 合法建築物文件:「使用執照」或「建物登記」證明文件。 3. 出租房舍依各棟、樓層位置及隔間以及每間坪數自行繪製簡略圖示。 4. 多棟、有樓層別之出租房舍單價及總價表(多棟、有樓層別者應分列填具,單棟且單樓層者填一列免分列填具)。 5. 重要一般設備清單。 6. 無產權糾紛及保證完整交屋切結書。 7. 有委託代理人者代理文件:應徵廠商應為建物之所有權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倘應徵者屬代理人時,應提出由所有權人出具之委託書。 8.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資格為自然人者,為身分證影本 五、資格及規格審查後即行通知合格廠商,擇時赴實地勘查,廠商應在場會同,經勘查認定符合本處需求,方行通知議價。 六、本案廠商投標標價以不包含加值型營業稅位記載,以加計5%加值型營業稅金額辦理議價,再以不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辦理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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