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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65343
公佈日期 : 2022/01/06
採購單位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EK11014P008
採購名稱 : 111年防一氧化碳面罩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48588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46,473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K11014P008
採購名稱:111年防一氧化碳面罩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郵政9037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蔡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7673111分機278404
傳真號碼:(02)2545236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24
截止收件日期:2021/11/30
開標日期:2021/12/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66,000 元
Email:Purchase013@mail.mil.tw
廠商資格 :
(1)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3)營利事業登記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編訂代碼為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或F217010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或F199990其他批發業(火災逃生防煙面罩)。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文件(檢附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發票、驗收合格紀錄,僅檢附契約為不合格)、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製能力文件等。 (5)餘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案為執行年度前辦理招標,並以「保留決標」方式辦理開標作業,另俟目標年度預算奉核後再辦理決標、訂約,如預算遭刪減,則不予辦理決標。有關繳交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權益風險由投標廠商負擔。 2.押標金若經換算有小數點,則無條件進位至整數。另本案開放線上繳納押標金,退還押標金作業流程需7個工作天以上,並提供存摺封面影本以利退還,請廠商多加利用紙本票據方式繳納。 3.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超過體溫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將拒絕該員進入標場,並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4.依採購法第41條或第75條提出疑義或異議者,應以中文書面提出,受理廠商疑義或異議之機關名稱(單位)、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請廠商參考本須知所附的例稿格式,擇定適當之方式:招標單位填註 機關(單位)名稱: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後勤科)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121號 電話:(02)2717-1657;傳真:(02)2545-2369。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0年11月25日止。 6.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0年12月3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7.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異議廠商之期限:機關自接獲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未必於開標前答復)。 8.其餘以陳情、檢控函、聲明書等其他方式提出,實質內容非屬異議者,本部(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將以疑義方式處理。 9.疑義或異議逾時提出者(以本部(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接獲時間為準),應不予受理。異議之內容未符合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第3項規定辦理。 10.現場參與開標人員登記截止日期:請於開標前乙日1600時前聯繫採購室02-27171657辦理人員會客申請,並於開標前30-20分鐘至機關會客室辦理會客(防疫期間請至大門口會客)。 11.請於辦理登記前備妥3種以上主管機關核發附相片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如國民身份證或駕駛執照等)以備開標及辦理會客查驗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案為執行年度前辦理招標,並以「保留決標」方式辦理開標作業,另俟目標年度預算奉核後再辦理決標、訂約,如預算遭刪減,則不予辦理決標。有關繳交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權益風險由投標廠商負擔。 2.押標金若經換算有小數點,則無條件進位至整數。另本案開放線上繳納押標金,退還押標金作業流程需7個工作天以上,並提供存摺封面影本以利退還,請廠商多加利用紙本票據方式繳納。 3.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超過體溫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將拒絕該員進入標場,並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4.依採購法第41條或第75條提出疑義或異議者,應以中文書面提出,受理廠商疑義或異議之機關名稱(單位)、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請廠商參考本須知所附的例稿格式,擇定適當之方式:招標單位填註 機關(單位)名稱: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後勤科)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121號 電話:(02)2717-1657;傳真:(02)2545-2369。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0年11月25日止。 6.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0年12月3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7.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異議廠商之期限:機關自接獲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未必於開標前答復)。 8.其餘以陳情、檢控函、聲明書等其他方式提出,實質內容非屬異議者,本部(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將以疑義方式處理。 9.疑義或異議逾時提出者(以本部(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接獲時間為準),應不予受理。異議之內容未符合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第3項規定辦理。 10.現場參與開標人員登記截止日期:請於開標前乙日1600時前聯繫採購室02-27171657辦理人員會客申請,並於開標前30-20分鐘至機關會客室辦理會客(防疫期間請至大門口會客)。 11.請於辦理登記前備妥3種以上主管機關核發附相片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如國民身份證或駕駛執照等)以備開標及辦理會客查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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