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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65309
公佈日期 : 2022/01/06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01116-4
採購名稱 : 111年度委託民間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侵害案件保護服務方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792353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1116-4
採購名稱:111年度委託民間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侵害案件保護服務方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李小姐/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盧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分機7671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0/28
截止收件日期:2021/11/16
開標日期:2021/11/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829,959 元
Email:ao5646@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心理治療(諮商)所,或;2.社會工作師事務所,或;3.前2款外之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社會工作或相關業務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110.10.28更正公告說明] 1.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新增契約書第5條、(一)、7:「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修正後之電子檔。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3.本次更正之招標文件內容請釋之截止期限至110年11月3日止。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惟不影響廠商投標文件之內容,故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110.10.26更正公告說明] 1.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刪除契約書第5條、(一)、1.(2):「預付款於雙方簽定契約,廠商辦妥履約各項保證,並提供預付款還款保證,經機關核可後在21日內撥付。」,詳修正後之電子檔。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3.本次更正之招標文件內容請釋之截止期限至110年11月1日止。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惟不影響廠商投標文件之內容,故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科)盧先生,電話為(02)8965-3359分機2455。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因疫情影響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10.10.28更正公告說明] 1.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新增契約書第5條、(一)、7:「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修正後之電子檔。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3.本次更正之招標文件內容請釋之截止期限至110年11月3日止。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惟不影響廠商投標文件之內容,故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110.10.26更正公告說明] 1.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刪除契約書第5條、(一)、1.(2):「預付款於雙方簽定契約,廠商辦妥履約各項保證,並提供預付款還款保證,經機關核可後在21日內撥付。」,詳修正後之電子檔。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3.本次更正之招標文件內容請釋之截止期限至110年11月1日止。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惟不影響廠商投標文件之內容,故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科)盧先生,電話為(02)8965-3359分機2455。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因疫情影響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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