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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64321
公佈日期 : 2022/01/05
採購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A0P210841
採購名稱 : 111年度防疫用醫療口罩採購(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68816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57,2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0P210841
採購名稱:111年度防疫用醫療口罩採購(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王冠涵07-5622494/藍淺香
連絡人電話:(07)5219000分機6732
傳真號碼:(07)53118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24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29
開標日期:2021/12/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60,000 元
Email:T02550@twport.com.tw
廠商資格 :
應附具證明文件: 一、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續廠商資格摘要: 二、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可以檢附公司或廠商商業登記核准函影本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商工登記資料,網址:https://gcis.nat.gov.tw/index.jsp。(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時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三、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50元整,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65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8-6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2.電子領標。 [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622494 王冠涵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3.本公司檢舉信箱:ethic@twport.com.tw;檢舉電話07-2136963 4.有關檢舉受理單位「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已更名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 5.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至廠商累計交付數量達契約價金給付上限為止,以先到者為準(若累計餘額不足執行下一個案時,亦視為履約期限已屆滿)。 6.本案於110年12月24日第一次更正公告,本次更正資料如下:修正規格說明書,詳如規格說明書修正對照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續廠商資格摘要: 二、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可以檢附公司或廠商商業登記核准函影本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商工登記資料,網址:https://gcis.nat.gov.tw/index.jsp。(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時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三、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50元整,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65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8-6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2.電子領標。 [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622494 王冠涵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3.本公司檢舉信箱:ethic@twport.com.tw;檢舉電話07-2136963 4.有關檢舉受理單位「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已更名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 5.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至廠商累計交付數量達契約價金給付上限為止,以先到者為準(若累計餘額不足執行下一個案時,亦視為履約期限已屆滿)。 6.本案於110年12月24日第一次更正公告,本次更正資料如下:修正規格說明書,詳如規格說明書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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