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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63308
公佈日期 : 2022/01/05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01116-5
採購名稱 : 111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2、3、4區)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83866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5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1116-5
採購名稱:111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2、3、4區)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採購處鄒先生/高灘地工程管理處黃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分機7675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03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08
開標日期:2021/12/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7,888,756 元
Email:am5244@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園藝服務、種苗或景觀服務、環境清潔維護、植栽或景觀綠美化等業務或相關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 111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區)後續擴充2,000萬元正。(第1區已保留決標) 2 111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2區)後續擴充2,000萬元正。(第2區已保留決標) 3 111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3區)後續擴充2,000萬元正。(第3區已保留決標) 4 111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4區)後續擴充2,000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高灘工程管理處(巡防管理隊)黃小姐,電話為(02)89699596分機553。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機關所訂之工期竣工,最後分案完成期限為民國111年12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餘詳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工程管理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工程管理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說明] 本案單一廠商以得標1區為限,已得標1區之廠商(登凱工程有限公司、綠廾院實業有限公司、聖亞景觀設計有限公司)不得參與投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 111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區)後續擴充2,000萬元正。(第1區已保留決標) 2 111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2區)後續擴充2,000萬元正。(第2區已保留決標) 3 111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3區)後續擴充2,000萬元正。(第3區已保留決標) 4 111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4區)後續擴充2,000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高灘工程管理處(巡防管理隊)黃小姐,電話為(02)89699596分機553。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機關所訂之工期竣工,最後分案完成期限為民國111年12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餘詳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工程管理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工程管理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說明] 本案單一廠商以得標1區為限,已得標1區之廠商(登凱工程有限公司、綠廾院實業有限公司、聖亞景觀設計有限公司)不得參與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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