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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63211
公佈日期 : 2022/01/05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採購案號 : TYHP-Sec-111001
採購名稱 : 111年「刑事案件證物DNA鑑定試劑耗材」1批財物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31076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512,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YHP-Sec-111001
採購名稱:111年「刑事案件證物DNA鑑定試劑耗材」1批財物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連培源
連絡人電話:(03)3325495
傳真號碼:(03)336288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14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20
開標日期:2021/12/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000,000 元
Email:alan651164@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資格: 1、須經政府核准設立,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並有履約能力者: (1)F107200 化學原料批發業 (2)F207200 化學原料零售業 (3)F107990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4)F207990 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 (5)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6)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2、無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 2、本期或最近一期完稅證明:營業稅繳款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倘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
1.本局所提供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篡改。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商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有不明暸事項,可洽本局秘書室庶務股連先生(電話:03-3325495)查詢。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本案相關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決標日由本局另行通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局所提供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篡改。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商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有不明暸事項,可洽本局秘書室庶務股連先生(電話:03-3325495)查詢。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本案相關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決標日由本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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