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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62907
公佈日期 : 2022/01/04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採購案號 : A111015
採購名稱 : 111年度阿公店溪堤防護岸維護管理工作(開口合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945990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9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111015
採購名稱:111年度阿公店溪堤防護岸維護管理工作(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機關地址:820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管理課
連絡人電話:(07)6279000分機3113
傳真號碼:(07)627017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16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22
開標日期:2021/12/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150,000 元
Email:wra06078@wra06.gov.tw
廠商資格 :
持有(1)土木包工業以上(含)營造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決標方式]: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他]: 一、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應附『廠商電子繳交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如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機關得請廠商提出說明。 二、投標廠商擅自修改標單內容之規定,以無效標論。 三、投標廠商應備封套,將購領下載之封面牢貼於自備之牛皮紙封套上,並依「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有關規定裝封。 四、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岡山分行、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六河局407專戶、帳號:06003607005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六、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八、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廉政署(二十四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49 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E-mail:audit3@mail.pcc.gov.tw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E-mail:ps.unit@moea.gov.tw)、本署台中郵政第47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決標方式]: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他]: 一、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應附『廠商電子繳交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如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機關得請廠商提出說明。 二、投標廠商擅自修改標單內容之規定,以無效標論。 三、投標廠商應備封套,將購領下載之封面牢貼於自備之牛皮紙封套上,並依「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有關規定裝封。 四、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岡山分行、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六河局407專戶、帳號:06003607005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六、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八、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廉政署(二十四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49 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E-mail:audit3@mail.pcc.gov.tw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E-mail:ps.unit@moea.gov.tw)、本署台中郵政第47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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