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260990
公佈日期 : 2022/01/03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採購案號 : GEO1114017
採購名稱 : 111年度臺北市山坡地溪溝更新預約式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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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053547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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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6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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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EO1114017
採購名稱:111年度臺北市山坡地溪溝更新預約式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吳俞萱
連絡人電話:(02)27593001分機3122
傳真號碼:(02)2759276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22
截止收件日期:2021/11/30
開標日期:2021/11/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728,864 元
Email:ge-40861@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大地、水利、水土保持 。
b.技師公會會員證。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大地、水利、水土保持 。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
附加說明 : ◎本次第1次更正公告變更招標文件如下:空白標單。
◎本次變更屬重大改變,延長等標期至110年11月30日,開標日期更改為110年11月30日下午17時30分於本處第三會議室辦理開標。
◎本次更正公告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 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11月26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已購領招標 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11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且免行政程序上繁複,本處取消廠商親自至現場購買標單之方式,改為全面電子領標。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資格審查: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7時30分
(2)服務建議書評選:另行通知
(3)與評選優勝者議價:另行通知
◎決標日期:與評選優勝者議價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11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依據投標須知規定,廠商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開標時通知廠商說明後,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提出說明之權益)
◎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廠商得採用前次電子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投標後不得主張變更或放棄,請投標廠商謹慎投標。
◎本案委員名單:周建國委員、鄧鳳儀委員、陳毓賢委員、張緯華委員、朱信安委員,共計5名。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第1次更正公告變更招標文件如下:空白標單。
◎本次變更屬重大改變,延長等標期至110年11月30日,開標日期更改為110年11月30日下午17時30分於本處第三會議室辦理開標。
◎本次更正公告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 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11月26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已購領招標 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11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且免行政程序上繁複,本處取消廠商親自至現場購買標單之方式,改為全面電子領標。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資格審查: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7時30分
(2)服務建議書評選:另行通知
(3)與評選優勝者議價:另行通知
◎決標日期:與評選優勝者議價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11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依據投標須知規定,廠商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開標時通知廠商說明後,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提出說明之權益)
◎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廠商得採用前次電子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投標後不得主張變更或放棄,請投標廠商謹慎投標。
◎本案委員名單:周建國委員、鄧鳳儀委員、陳毓賢委員、張緯華委員、朱信安委員,共計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