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260982
公佈日期 : 2022/01/03
採購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100113923
採購名稱 : 台20線南橫公路埡口至向陽路段行車管制系統服務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95087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113923
採購名稱:台20線南橫公路埡口至向陽路段行車管制系統服務工作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交控中心藍宇良
連絡人電話:(08)7862135分機2103
傳真號碼:(08)786214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17
截止收件日期:2021/11/25
開標日期:2021/11/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30,872 元
Email:58941330@thb.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列有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其中1項代碼(含有下列其中1項代碼即符合資格): ■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E601020 (電器安裝業)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G901011 (第一類電信事業) ■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業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投標廠商屬公司組織者,應提供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屬法 人者,應提供法人登記證書;屬團體或機構者,應提供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文件)。納稅證明。(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 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 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 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 發票購票證相關文 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處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爰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認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處之採購。 二、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書寫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專人送達之地點為:本處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之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 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五、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修訂對照表)不另發售,請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 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首頁//各類文件//招標文件下載;文件及設計圖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六、招標文件請至政府採購網購買取得【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內附上該標案最近一次招標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之前有流廢標之招標文件請勿再使用,須購買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違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 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 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截止投標日之次 一辦公日。(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延至次一辦公日。 八、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九、【招標順序】:(1)廠商資格審查。(2)機關評審。(3)議價。 十、資格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另行通知參與廠商後續階段之企畫書簡報評審。 ●更正事由1 本標案投標文件的(施工補充條款 )第二條、第(六)項第14款更正上網,開標日期延順至110年11月18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 [購領招標文件]:自購110年11月04日至110年11月17日17時00分(截止領標日期)。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異動部分招標文件,特此公告。 ●更正事由2 本標案投標文件的(施工補充條款)修正上網,開標日期延順至110年11月26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 [購領招標文件]:自購110年11月04日至110年11月25日17時00分(截止領標日期)。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異動部分招標文件,特此公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處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爰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認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處之採購。 二、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書寫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專人送達之地點為:本處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之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 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五、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修訂對照表)不另發售,請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 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首頁//各類文件//招標文件下載;文件及設計圖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六、招標文件請至政府採購網購買取得【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內附上該標案最近一次招標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之前有流廢標之招標文件請勿再使用,須購買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違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 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 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截止投標日之次 一辦公日。(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延至次一辦公日。 八、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九、【招標順序】:(1)廠商資格審查。(2)機關評審。(3)議價。 十、資格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另行通知參與廠商後續階段之企畫書簡報評審。 ●更正事由1 本標案投標文件的(施工補充條款 )第二條、第(六)項第14款更正上網,開標日期延順至110年11月18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 [購領招標文件]:自購110年11月04日至110年11月17日17時00分(截止領標日期)。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異動部分招標文件,特此公告。 ●更正事由2 本標案投標文件的(施工補充條款)修正上網,開標日期延順至110年11月26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 [購領招標文件]:自購110年11月04日至110年11月25日17時00分(截止領標日期)。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異動部分招標文件,特此公告。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