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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60416
公佈日期 : 2022/01/03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01126C
採購名稱 : 111年度八里區路面養護及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72695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5,4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1126C
採購名稱:111年度八里區路面養護及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吳小姐/八里公所劉小姐0226102621#212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分機7650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26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01
開標日期:2021/12/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6,720,535 元
Email:AJ7306@ntpc.gov.tw
廠商資格 :
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4.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
[更正公告]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八里區公所110年11月25日便簽辦理。 2.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之「工程品管費」及「包商工地管理及利什費」數量修正為「1.00」。 3.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延長等標期至110年12月1日下午3時20分止(詳投標須知第5頁)。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 (*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四、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10年11月19日;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補充或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10年11月29日止。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工務課)劉小姐,電話為:(02)26102621分機212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即發文日期)7日曆天內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定之工期開、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日(即發文日期)為111年12月31日或本契約總價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12年度八里區路面養護及改善工程(開口契約)」若未能於112年1月1日前完成決標者,最後分案通知期限順延至「112年度八里區路面養護及改善工程(開口契約)」決標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更正公告]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八里區公所110年11月25日便簽辦理。 2.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之「工程品管費」及「包商工地管理及利什費」數量修正為「1.00」。 3.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延長等標期至110年12月1日下午3時20分止(詳投標須知第5頁)。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 (*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四、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10年11月19日;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補充或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10年11月29日止。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工務課)劉小姐,電話為:(02)26102621分機212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即發文日期)7日曆天內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定之工期開、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日(即發文日期)為111年12月31日或本契約總價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12年度八里區路面養護及改善工程(開口契約)」若未能於112年1月1日前完成決標者,最後分案通知期限順延至「112年度八里區路面養護及改善工程(開口契約)」決標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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