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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60347
公佈日期 : 2022/01/03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0A00149
採購名稱 : 捷運中山站公共空間裝修及佈置美學示範委託專業服務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00018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0A00149
採購名稱:捷運中山站公共空間裝修及佈置美學示範委託專業服務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工務處 陳志鴻
連絡人電話:(02)28930105分機7571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25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13
開標日期:2021/12/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348,110 元
Email:e01201@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1詳細地點:臺北市 2本標的無給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規劃設計費 (2)執行程序書及影像紀錄 (3)A區示範工作,包含新設詢問處、售票加值區改造 (4)簽證費用 2分為規劃設計、示範工作A區、執行程序書等3階段辦理: (1)細部設計階段,機關通知開工日起45天內,提送細部設計成果,依機關核定細部設計成果執行示範工作A、B區。 (2)示範工作A區,依機關核定細部設計成果執行,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00日內完成。 (3)執行程序書,A區示範工作完成後,30日曆天內提送。 3本案採固定費用(新臺幣:7,348,11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 4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5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自109年4月9日起開標室移至本公司[1樓臨時開標室],每一投標廠商限[1]人參加,另進入本公司均需配戴口罩,請廠商自備以避免影響開標權利。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1詳細地點:臺北市 2本標的無給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規劃設計費 (2)執行程序書及影像紀錄 (3)A區示範工作,包含新設詢問處、售票加值區改造 (4)簽證費用 2分為規劃設計、示範工作A區、執行程序書等3階段辦理: (1)細部設計階段,機關通知開工日起45天內,提送細部設計成果,依機關核定細部設計成果執行示範工作A、B區。 (2)示範工作A區,依機關核定細部設計成果執行,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00日內完成。 (3)執行程序書,A區示範工作完成後,30日曆天內提送。 3本案採固定費用(新臺幣:7,348,11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 4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5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自109年4月9日起開標室移至本公司[1樓臨時開標室],每一投標廠商限[1]人參加,另進入本公司均需配戴口罩,請廠商自備以避免影響開標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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