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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60180
公佈日期 : 2022/01/03
採購單位 : 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01204
採購名稱 : 111年度彰化縣竹塘鄉公用路燈維修及增設(含料)勞務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86127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1204
採購名稱:111年度彰化縣竹塘鄉公用路燈維修及增設(含料)勞務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機關地址:525彰化縣竹塘鄉竹塘村竹林路1段30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家平
連絡人電話:(04)8972001分機118
傳真號碼:(04)897020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24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30
開標日期:2021/12/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00,000 元
Email:ntws08@ems.chutang.gov.tw
廠商資格 :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電氣承裝業(甲級或乙級承裝業)。 應檢附證件: 一、電氣承裝業登記執照。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三、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四、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或無欠稅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或公開取得),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無須重新領標,但投標時仍須檢附第一次領標證明。** 1、本契約為開口契約,預估採購金額(契約金額)上限為新台幣80萬元,採「單價」乘「預估數量」之總計為決標金額,決標金額僅供開標時決標之用,契約金額上限不隨決標金額改變。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4、投標廠商參與本所之標案,對於廠商之責任,包括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應充分瞭解相關之法令規定,並確實遵行。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表下載網址: https://www.pcc.gov.tw/ 【疑義、異議、檢舉】 (一)、檢舉:竹塘鄉公所政風室04-8971387(含傳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或公開取得),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無須重新領標,但投標時仍須檢附第一次領標證明。** 1、本契約為開口契約,預估採購金額(契約金額)上限為新台幣80萬元,採「單價」乘「預估數量」之總計為決標金額,決標金額僅供開標時決標之用,契約金額上限不隨決標金額改變。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4、投標廠商參與本所之標案,對於廠商之責任,包括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應充分瞭解相關之法令規定,並確實遵行。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表下載網址: https://www.pcc.gov.tw/ 【疑義、異議、檢舉】 (一)、檢舉:竹塘鄉公所政風室04-8971387(含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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