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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59821
公佈日期 : 2022/01/03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新屋區啟文國民小學
採購案號 : CW11008
採購名稱 : 桃園市111年度新世代反毒策略聯盟反毒戲劇展演活動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091800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W11008
採購名稱:桃園市111年度新世代反毒策略聯盟反毒戲劇展演活動計畫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啟文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327桃園市新屋區清華里3鄰新文路762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王瑞安
連絡人電話:(03)4772077分機51
傳真號碼:(03)47741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17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28
開標日期:2021/12/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00,000 元
Email:jermind@ms.tyc.edu.tw
廠商資格 :
1. 廠商屬行號時,投標廠商需為藝文業、影劇業、電影業、劇團、表演團等,且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公司行號; 2. 或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但投標廠商屬公司組織者,不在此限。
附加說明 :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天,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三)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四)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五)按採購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7條第1項及採購法第57條第1款之保密規定,爰機關辦理開標、審標(含採購評選委員會審查、議決等評選作業及採行協商措施者)、比價、議價、決標等作業,如涉及廠商投標文件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廠商不得於採購作業現場「自行錄音錄影」 ( 六 ) 履約期間廠商應遵守「桃園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作業要點」規定。 ( 七 )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公告刊登次日起30日內,按照本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本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 八 ) 得標廠商於戲劇展演活動前,應與各成功申請學校主動進行聯繫,並積極確認時間、場地、設備需求等有利展演之作為。 ( 九 ) 得標廠商應於111年3月至111年11月,安排早上10:00或下午1:30(一天一至兩場次,確切演出時間需與學校協商調整),演出劇碼:以反毒教育宣導為主題,演出長度:50分鐘,每場次參與人數50~300位,共計20場之演出。 ( 十 ) 得標廠商應事先製作展演活動之學習單,協助各場次學校完成學習單;併拍攝展演前、中、後之照片,以做為驗收之依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天,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三)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四)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五)按採購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7條第1項及採購法第57條第1款之保密規定,爰機關辦理開標、審標(含採購評選委員會審查、議決等評選作業及採行協商措施者)、比價、議價、決標等作業,如涉及廠商投標文件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廠商不得於採購作業現場「自行錄音錄影」 ( 六 ) 履約期間廠商應遵守「桃園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作業要點」規定。 ( 七 )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公告刊登次日起30日內,按照本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本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 八 ) 得標廠商於戲劇展演活動前,應與各成功申請學校主動進行聯繫,並積極確認時間、場地、設備需求等有利展演之作為。 ( 九 ) 得標廠商應於111年3月至111年11月,安排早上10:00或下午1:30(一天一至兩場次,確切演出時間需與學校協商調整),演出劇碼:以反毒教育宣導為主題,演出長度:50分鐘,每場次參與人數50~300位,共計20場之演出。 ( 十 ) 得標廠商應事先製作展演活動之學習單,協助各場次學校完成學習單;併拍攝展演前、中、後之照片,以做為驗收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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