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259502
公佈日期 : 2022/01/03
採購單位 : 彰化縣文化局
採購案號 : CHCAB110-144
採購名稱 : 彰化縣歷史建築彰化八卦山大佛修復工程 重新發包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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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408448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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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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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8,2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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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HCAB110-144
採購名稱:彰化縣歷史建築彰化八卦山大佛修復工程 重新發包案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建杞
連絡人電話:(04)7250057分機2413
傳真號碼:(04)724497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17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23
開標日期:2021/12/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8,329,652 元
Email:muscclin@mail.bocach.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
政府登記有案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惟施工說明書訂定廠商資格與投標須知訂定廠商資格不一致者,以投標須知為準)
(二)證明文件:
1、有效期內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2、有效期內公會會員證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繳交暨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含押標金單據)。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
6、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填妥並用印放入標封內/無則免附)
7、授權書(無委託則免附)。
8、切結書(或於簽約時檢附)。
9、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無則免附)。
10、領標證明。
11、標單。
12、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一、彰化縣文化局政風室檢舉傳真專線:04-7238773、電話04-7250057#1841、電子郵件信箱:ethics@mail.bocach.gov.tw;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箱:ethics@email.chcg.gov.tw。
二、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電話:彰化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彰化市卦山路3號、電話:729-2201分機2413。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地負責人:
a.具有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請檢附實務工程經驗之證明文件。
b.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傳統匠師(泥作類、油漆彩繪類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之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a.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b.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c.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3)上列擬聘用人員簡歷表(含項目、姓名、照片、身分證字號、本人簽名及蓋章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彰化縣文化局政風室檢舉傳真專線:04-7238773、電話04-7250057#1841、電子郵件信箱:ethics@mail.bocach.gov.tw;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箱:ethics@email.chcg.gov.tw。
二、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電話:彰化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彰化市卦山路3號、電話:729-2201分機2413。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地負責人:
a.具有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請檢附實務工程經驗之證明文件。
b.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傳統匠師(泥作類、油漆彩繪類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之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a.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b.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c.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3)上列擬聘用人員簡歷表(含項目、姓名、照片、身分證字號、本人簽名及蓋章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