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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59432
公佈日期 : 2022/01/03
採購單位 : 宜蘭縣立體育場
採購案號 : 110-11-05
採購名稱 : 111-112年度宜蘭縣立體育場高低壓電氣設備委託維護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08582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11-05
採購名稱:111-112年度宜蘭縣立體育場高低壓電氣設備委託維護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宜蘭縣立體育場
機關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卓茂盛
連絡人電話:(03)9254034分機28
傳真號碼:(03)92534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18
截止收件日期:2021/11/23
開標日期:2021/11/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00,000 元
Email:cms22327034@mail.e-land.gov.tw
廠商資格 :
政府登記合格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或從事電力設備檢驗維護工程之行業(營業項目代碼:E606010),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招標案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公開取得招標案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開標地點]:本場宜蘭運動公園體育館地下1樓舞蹈教室(本場臨時辦公室)(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萬元整(決標後,轉為履約保證金,並繳納押標金與履約保證金差額)。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6萬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3.履約期限:111年01月0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本案112年度預算審議結果如未獲通過,則本案合約執行至111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書第7條及工作說明書第6條)。 4.驗收:(1)履約標的完成履約後,無初驗程序者,機關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__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4條規定,為30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2)其他:本案依履約進度採分期驗收,並得採書面驗收方式辦理(詳契約書第12條)。 5.本案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1)每月(期)付款1次,共24期。付款時須由機關電器負責人簽認後,並依工作說明書所載檢附每月定期保養檢驗報告書1式2份及發票,據以請款。本場於每月(期)驗收(查驗)合格並完成會計審核程序後,給付每月(期)契約價金(維護當月底完成查驗【書面驗收】後,於次月付款)。(2)廠商於符合前述各期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契約書第5條)。 6.本採購案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7.本採購案保留後續擴充採購權利:擴充期間自113年01月0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依原契約履約標的及工作事項及單價續約(價金分12期給付,每月給付1次),擴充金額新臺幣30萬元整(本案如執行擴充採購,則履約保證金新臺幣6萬元整,由原採購案履約保證金轉繳)(詳投標須知第5點及工作說明書第4條)。 8.得標應於決標次日起15工作天內內備製合約書1式12份(本),檢送至本場辦理簽約事宜。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招標案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公開取得招標案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開標地點]:本場宜蘭運動公園體育館地下1樓舞蹈教室(本場臨時辦公室)(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萬元整(決標後,轉為履約保證金,並繳納押標金與履約保證金差額)。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6萬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3.履約期限:111年01月0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本案112年度預算審議結果如未獲通過,則本案合約執行至111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書第7條及工作說明書第6條)。 4.驗收:(1)履約標的完成履約後,無初驗程序者,機關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__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4條規定,為30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2)其他:本案依履約進度採分期驗收,並得採書面驗收方式辦理(詳契約書第12條)。 5.本案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1)每月(期)付款1次,共24期。付款時須由機關電器負責人簽認後,並依工作說明書所載檢附每月定期保養檢驗報告書1式2份及發票,據以請款。本場於每月(期)驗收(查驗)合格並完成會計審核程序後,給付每月(期)契約價金(維護當月底完成查驗【書面驗收】後,於次月付款)。(2)廠商於符合前述各期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契約書第5條)。 6.本採購案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7.本採購案保留後續擴充採購權利:擴充期間自113年01月0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依原契約履約標的及工作事項及單價續約(價金分12期給付,每月給付1次),擴充金額新臺幣30萬元整(本案如執行擴充採購,則履約保證金新臺幣6萬元整,由原採購案履約保證金轉繳)(詳投標須知第5點及工作說明書第4條)。 8.得標應於決標次日起15工作天內內備製合約書1式12份(本),檢送至本場辦理簽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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