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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59250
公佈日期 : 2022/01/03
採購單位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0A-033
採購名稱 : 111年度鶯歌區各里觀摩研習暨公益活動(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02536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A-033
採購名稱:111年度鶯歌區各里觀摩研習暨公益活動(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地址: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周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6780202分機236
傳真號碼:(02)2678100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13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21
開標日期:2021/12/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800,000 元
Email:AC0296@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綜合旅行業(應檢附中華民國政府核發之綜合旅行業執照),或;2.乙種以上(含)旅行業:(應檢附中華民國政府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觀摩研習暨公益活動]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投標廠商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為: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3 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 4 其他經本機關或招標機認可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文件如無法充分證明規定資格時,應另附相關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之明細表)以佐證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五)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建議廠商自行上網確認是否非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本項次開標時由審標人員上網確認。』(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台幣400元整。 [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62,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4.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5.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或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期限履行,各里分別辦理,本所俟活動籌備情形保留修正權利;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6. (1).本案係屬於複數決標,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9,800,000元正。 (2)因本採購案係屬開口契約,且採複數決標方式辦理,依評選結果取前3家優勝廠商,並依序進行議價(約)作業,由各需求里辦公處選擇得標廠商之採購標的內容,採購機關不保證得標廠商所規劃之行程一定被各需求里辦公處選定執行,爰本機關不保證得標廠商皆能取得採購標的。 (3)一天及二天以上行程。 7.[印花稅繳納事宜]: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台幣400元整。 [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62,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4.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5.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或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期限履行,各里分別辦理,本所俟活動籌備情形保留修正權利;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6. (1).本案係屬於複數決標,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9,800,000元正。 (2)因本採購案係屬開口契約,且採複數決標方式辦理,依評選結果取前3家優勝廠商,並依序進行議價(約)作業,由各需求里辦公處選擇得標廠商之採購標的內容,採購機關不保證得標廠商所規劃之行程一定被各需求里辦公處選定執行,爰本機關不保證得標廠商皆能取得採購標的。 (3)一天及二天以上行程。 7.[印花稅繳納事宜]: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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