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258786
公佈日期 : 2021/12/30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採購案號 : TNCLY1101105
採購名稱 : 臺南市永康物流及轉運專區市地重劃第二期工程-道路及拆除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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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729707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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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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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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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NCLY1101105
採購名稱:臺南市永康物流及轉運專區市地重劃第二期工程-道路及拆除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楊于賢
連絡人電話:(06)2991111分機5813
傳真號碼:(06)295424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22
截止收件日期:2021/11/30
開標日期:2021/12/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6,123,130 元
Email:barett0213@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2)■綜合營造業(E101011)■乙等(含以上)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三、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清單: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
■標單正本。
■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正本。
■單價分析表正本。
■依招標機關提供以「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PCCES)製作之空白標單所填寫其價格之電子檔(xls或xml格式檔)。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應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依下列規定簽認切結書附於投標文件:
■切結書1: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投標廠商。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自本案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開具之證明文件。有關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情形。
附加說明 : 一、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三、本案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0日內竣工。(詳工程契約第7條)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三、本案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0日內竣工。(詳工程契約第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