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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57562
公佈日期 : 2021/12/30
採購單位 : 臺北市立美術館
採購案號 : 110GE1036
採購名稱 : 機電值夜委外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72679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99,6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GE1036
採購名稱:機電值夜委外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洪佑銓/李沛縈
連絡人電話:(02)25957656分機522/505
傳真號碼:(02)2585098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12
截止收件日期:2021/11/24
開標日期:2021/11/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00,000 元
Email:a150120-tfam@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均可)、2.納稅證明。(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台幣20元整。 [押標金額度]:無。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重點說明]: 1.投標時請使用下載自本館於政府電子網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投標應檢附之相關文件(含服務建議書八份)請詳投標須知-資格/價格審查表。 2.決標作業: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 3.本案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評選。 4.評選方式: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並依評選須知辦理評選作業,依優勝序位,由最優勝廠商優先取得議價權。 5.評選現場廠商需提供之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時一併備齊,俾憑甄選,餘詳評選須知。 6.議價作業:另行通知優勝廠商。 [預定決標日]:開標次日起90日。 [委託項目]:詳細規格數量詳如招標文件。 [補充說明]: ※電子投標之廠商:廠商若選擇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除依規定應上傳服務建議書電子檔案外,請依本案評選須知第貳節第二點(一)規定另備齊服務建議書紙本8份(正本2份,副本6份),須標示正副本,依招標文件規定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面密封後,並於封面註明『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內附文件為服務建議書)』,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未投遞或延誤者依評選須知之服務建議書份數不足規定扣減評比之分數。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點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6份共計8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0年11月15日前(等標期1/4),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10年11月20日前(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1/4)以書面答覆廠商。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台幣20元整。 [押標金額度]:無。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重點說明]: 1.投標時請使用下載自本館於政府電子網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投標應檢附之相關文件(含服務建議書八份)請詳投標須知-資格/價格審查表。 2.決標作業: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 3.本案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評選。 4.評選方式: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並依評選須知辦理評選作業,依優勝序位,由最優勝廠商優先取得議價權。 5.評選現場廠商需提供之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時一併備齊,俾憑甄選,餘詳評選須知。 6.議價作業:另行通知優勝廠商。 [預定決標日]:開標次日起90日。 [委託項目]:詳細規格數量詳如招標文件。 [補充說明]: ※電子投標之廠商:廠商若選擇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除依規定應上傳服務建議書電子檔案外,請依本案評選須知第貳節第二點(一)規定另備齊服務建議書紙本8份(正本2份,副本6份),須標示正副本,依招標文件規定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面密封後,並於封面註明『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內附文件為服務建議書)』,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未投遞或延誤者依評選須知之服務建議書份數不足規定扣減評比之分數。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點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6份共計8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0年11月15日前(等標期1/4),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10年11月20日前(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1/4)以書面答覆廠商。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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