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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57415
公佈日期 : 2021/12/30
採購單位 : 宜蘭縣立體育場
採購案號 : 110-11-10
採購名稱 : 111年度羅東運動公園(含體操、武術館)植栽撫育及環境清潔維護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119649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6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11-10
採購名稱:111年度羅東運動公園(含體操、武術館)植栽撫育及環境清潔維護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宜蘭縣立體育場
機關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吳勝義 卓茂盛
連絡人電話:(03)9254034分機#21 #28
傳真號碼:(03)92534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11
截止收件日期:2021/11/23
開標日期:2021/11/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630,000 元
Email:cms22327034@mail.e-land.gov.tw
廠商資格 :
經政府登記園藝服務業(A102080)公司,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除資格證明及基本資料文件外,另應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8份(本)。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開標地點] :本場宜蘭運動公園體育館地下室1樓(原舞蹈教室)會議室(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整(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條件之廠商,由本場另函通知參與評選後,再函請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3.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第七條)。 4.本採購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條款:自決標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300,000元之權利,其項目及內容為本契約工作範圍及災後搶修復原工作(另依實際搶修情形辦理議價)(詳投標須知第五點)。 5.契約價金給付條件:分期付款:(1)契約詳細價目表中:第一1、2項每期各款項平均支付;第二、三、四、五、六項,依實際執行數量,機關確認成果後支付款項。(2)契約分期共分12次支付,為每個月申請支付1次款項,最後1期款項於驗收後支付;其各期之付款條件:詳工作事項及守則。(3)廠商於符合前述各期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4)本採購維護工作案,俟機關110年預算編列經法定程序審議通過,經機關通知後續辦(詳契約第五條)。 6.驗收:履約標的完成履約後,無初驗程序者,機關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__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4條規定,為30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1)其他:本案工作日誌應每日送機關指定之執行人員核章確認當日工作內容,並配合履約進度分期驗收,驗收方式得採書面驗收。廠商通知備驗時應同時檢附成果報告書,內容應包含。I.請款明細表。II.工作日誌。III.打卡紀錄影本。IV.施工前中後照片。V.派工通知及確認單(詳契約第十二條)。 7.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工作天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備製契約書1式10份),與機關簽訂契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開標地點] :本場宜蘭運動公園體育館地下室1樓(原舞蹈教室)會議室(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整(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條件之廠商,由本場另函通知參與評選後,再函請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3.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第七條)。 4.本採購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條款:自決標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300,000元之權利,其項目及內容為本契約工作範圍及災後搶修復原工作(另依實際搶修情形辦理議價)(詳投標須知第五點)。 5.契約價金給付條件:分期付款:(1)契約詳細價目表中:第一1、2項每期各款項平均支付;第二、三、四、五、六項,依實際執行數量,機關確認成果後支付款項。(2)契約分期共分12次支付,為每個月申請支付1次款項,最後1期款項於驗收後支付;其各期之付款條件:詳工作事項及守則。(3)廠商於符合前述各期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4)本採購維護工作案,俟機關110年預算編列經法定程序審議通過,經機關通知後續辦(詳契約第五條)。 6.驗收:履約標的完成履約後,無初驗程序者,機關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__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4條規定,為30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1)其他:本案工作日誌應每日送機關指定之執行人員核章確認當日工作內容,並配合履約進度分期驗收,驗收方式得採書面驗收。廠商通知備驗時應同時檢附成果報告書,內容應包含。I.請款明細表。II.工作日誌。III.打卡紀錄影本。IV.施工前中後照片。V.派工通知及確認單(詳契約第十二條)。 7.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工作天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備製契約書1式10份),與機關簽訂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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