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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55188
公佈日期 : 2021/12/29
採購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採購案號 : C1010714
採購名稱 : 前鎮漁港深水碼頭整建工程-魚市場及中碼頭段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34687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58,5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010714
採購名稱:前鎮漁港深水碼頭整建工程-魚市場及中碼頭段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歐技士芳郡
連絡人電話:(07)8239719
傳真號碼:(07)813172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02
截止收件日期:2021/11/17
開標日期:2021/11/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66,100,000 元
Email:fangchun0801@ms1.fa.gov.tw
廠商資格 :
內政部登記合格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造業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合格證明(影本)。(甲等營造業以上,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4.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影本)。 5.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6.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7.押標金(繳納憑據:新臺幣18,305,000元整) 8.切結書1。 9. 企劃書計12份(撰寫方式詳審查須知):未檢附企劃書者為無效標,份數不足由機關以黑白影印補足份數供審查使用。若因影印品質及裝訂與原件有出入而影響審查結果者,投標廠商自行承擔結果。 (二)價格文件(須彌封,未彌封者視為無效標) 1. 標單 2. 總表(共 1 頁) 3. 詳細價目表(共 7 頁) 4. 單價分析表(共 32 頁) 5. 資源統計表(共 8 頁)
附加說明 :
(一)廠商應於投標前確實勘察工地四週環境,俾對本工程及前期工程界面(如施工規範特定條款、前期工程缺失改善工程施工說明...等)皆有深切瞭解。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將視為業已詳細瞭解工地現況,及對招標機關所提供之資料已確實瞭解,對施工之工程與所用材料之性質、品質及數量均已認清,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有關天然災害及意外情況已有所認知及準備。 (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僅限於招標文件有規定,且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其他文件,應避免附入投標文件內,投標文件如附有非屬招標文件規定之文件,視同未附,且本機關不予審查,投標廠商亦不得以此文件向本機關有所主張。 (三)廠商報價如低於底價80%,如有必要本署將請廠商於30分鐘內或開標主持人定合理期限內提出說明,請廠商預為準備。投標廠商如未於期限內提出說明,視同放棄說明之機會。 (四)投標廠商取得公共工程採購標案之電子檔後,應即就檔案內容進行檢查,並即將電子檔製作備份妥善保管。檔案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或有損壞等情事,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五)電子檔經檢查確實可用後,投標廠商應任選其中一種電子檔空白標單,辦理下列事項: 1.於價格詳細表中各價格欄位,鍵入該項目之價格。 2.於資源統計表中,鍵入各項目之數量及價格。 (六)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有特殊情形或得標廠商認為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廠商協議調整之。 (七)工程採購之安全衛生費用之競標調整原則:安全衛生經費項下之各項單價,將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核定底價與詳細價目表總價之比例調整之,不隨得標廠商標價調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廠商應於投標前確實勘察工地四週環境,俾對本工程及前期工程界面(如施工規範特定條款、前期工程缺失改善工程施工說明...等)皆有深切瞭解。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將視為業已詳細瞭解工地現況,及對招標機關所提供之資料已確實瞭解,對施工之工程與所用材料之性質、品質及數量均已認清,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有關天然災害及意外情況已有所認知及準備。 (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僅限於招標文件有規定,且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其他文件,應避免附入投標文件內,投標文件如附有非屬招標文件規定之文件,視同未附,且本機關不予審查,投標廠商亦不得以此文件向本機關有所主張。 (三)廠商報價如低於底價80%,如有必要本署將請廠商於30分鐘內或開標主持人定合理期限內提出說明,請廠商預為準備。投標廠商如未於期限內提出說明,視同放棄說明之機會。 (四)投標廠商取得公共工程採購標案之電子檔後,應即就檔案內容進行檢查,並即將電子檔製作備份妥善保管。檔案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或有損壞等情事,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五)電子檔經檢查確實可用後,投標廠商應任選其中一種電子檔空白標單,辦理下列事項: 1.於價格詳細表中各價格欄位,鍵入該項目之價格。 2.於資源統計表中,鍵入各項目之數量及價格。 (六)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有特殊情形或得標廠商認為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廠商協議調整之。 (七)工程採購之安全衛生費用之競標調整原則:安全衛生經費項下之各項單價,將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核定底價與詳細價目表總價之比例調整之,不隨得標廠商標價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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