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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53450
公佈日期 : 2021/12/28
採購單位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採購案號 : CW1112
採購名稱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科技設備監控勞務委外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060113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4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W1112
採購名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科技設備監控勞務委外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4樓總務科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蔡至韋
連絡人電話:(02)28312321分機635
傳真號碼:(02)2836141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13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22
開標日期:2021/12/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43,200 元
Email:wei78653@judicial.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投標日截止前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由票據交換所出具最近3年(或成立未滿3年者,須出具成立以來「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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