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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52524
公佈日期 : 2021/12/27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081000047
採購名稱 : 台南區營業處111年二次變電所及服務所、電桿場保全服務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975674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90,952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81000047
採購名稱:台南區營業處111年二次變電所及服務所、電桿場保全服務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涂閔耀
連絡人電話:(06)2160121分機2715
傳真號碼:(06)213097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10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20
開標日期:2021/12/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99,520 元
Email:u283109@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I901011保全業(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表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納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1、本案允許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下載領取,並於投標時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欲採專人領購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憑收據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招標文件連同書面圖說一併給購買人。 二、[履約期限]: (一)乙方必須於規定開工日或接獲甲方通知日起開始安裝保全系統硬體設備,並於下列規定期限前完工。 (二)安裝保全系統設備應於110年12月31日以前竣工。 (三)本契約之保全服務期間,以保全系統設備完成整體裝機,並經甲方查驗合格,由甲方書面通知啟動服務日起(暫定自111年01月0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服務期滿,即為本契約之期滿終止日,如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三、[其它]: 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2、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3、本案未稅之「採購金額」:2,340,900元。 4、本案未稅之「預算金額」:1,142,400元。 5、投標廠商須以「不含稅」金額投標,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遇颱風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7、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8、廠商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或以網路申報印花稅。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台電公司台南區營業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1/4期限內。 10、本案開標當場進行優、比減價事宜,廠商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說明。 11、支票抬頭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另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備註]:本處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1、本案允許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下載領取,並於投標時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欲採專人領購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憑收據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招標文件連同書面圖說一併給購買人。 二、[履約期限]: (一)乙方必須於規定開工日或接獲甲方通知日起開始安裝保全系統硬體設備,並於下列規定期限前完工。 (二)安裝保全系統設備應於110年12月31日以前竣工。 (三)本契約之保全服務期間,以保全系統設備完成整體裝機,並經甲方查驗合格,由甲方書面通知啟動服務日起(暫定自111年01月0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服務期滿,即為本契約之期滿終止日,如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三、[其它]: 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2、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3、本案未稅之「採購金額」:2,340,900元。 4、本案未稅之「預算金額」:1,142,400元。 5、投標廠商須以「不含稅」金額投標,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遇颱風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7、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8、廠商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或以網路申報印花稅。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台電公司台南區營業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1/4期限內。 10、本案開標當場進行優、比減價事宜,廠商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說明。 11、支票抬頭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另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備註]:本處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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